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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乱世王爷不好当》90-100(第6/13页)
头戴银冠,再加上那黑压压的气势,朝那一站,只让人觉得自己还没他腰高。
小动物在大老虎面前,都会细声细气的。
临近中午了,宇文霁才回帐篷,站岗的也终于轮值下岗了,别人都能走,就他们走不了,回到自己帐中,皆是汗湿衣襟。
宇文霁本来想去把吕墨襟叫起来,结果走到屏风后一看,吕墨襟平躺着,双手将被子抱在胸前,鸦青的长发盖过枕头,铺在榻上,他眉目舒展,神情安适……
他好像没长大,可可爱爱的,睡觉还嘟嘴。
宇文霁手欠了一下,用指背蹭了一下吕墨襟的脸颊。指头上有老茧,太粗,怕把给他刮醒了,所以只用指背。
蹭过的……好像布丁——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我家宝宝好可爱!
墨墨:[害羞]Zzzz
第95章 (捉虫) 战车的初阵……
095
吕墨襟明明已经二十一了, 现代是快大学毕业,步入社会了。古代……该成家立业是几个孩子的爹,他虽然没成亲, 却也算是成就一番事业了。
可在宇文霁眼中,吕墨襟依旧年少,恍惚间, 他依旧是那个在脚踏上缩成一团, 卷着宇文霁一点被角的孩子。宇文霁一直想将他叫上来,想用被子把他裹起来,给他更多的温暖,保护他。
宇文霁恍然发现,当他依旧对熊爹和崔王妃心存恐惧的时候, 就已经万分信任墨墨了。
墨墨像是……不安孩子的小宠物?混乱黑暗中的一束光?
保护更弱小的墨墨,在那时候, 支持他坚强了起来, 推着他去和熊爹与母亲接触, 他要获得他们的宠爱, 他担心自己出事, 墨墨也会嘎掉。
小时候的自己, 过于谨慎小心, 甚至回头看时, 宇文霁怀疑他当时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假如不是今天的突有所感, 连宇文霁自己都不会意识到,墨墨曾对他有多重要。不,现在……也很重要。
宇文霁挪开一丝黏在吕墨襟脸颊上的头发。
柔情似水,却叹无人知。宇文霁自己见不着,吕墨襟闭目沉睡。
宇文霁不舍得叫墨墨起来吃午饭, 军中的文武虽然能干,可墨墨多思多谋,太耗精力了些,吃饭稍推迟些也可以,睡觉才能更好地恢复。
“嗡——!”厚重低沉的号角声传了进来。
熟睡的吕墨襟皱了皱眉头,宇文霁立刻伸手把他耳朵堵上了,看吕墨襟睫毛颤抖,宇文霁想都没想就低下头,将盖住他耳朵的左手拿开了一丝丝:“墨墨睡,没事儿。”
吕墨襟的手在被子上抓了两下,摸到了宇文霁胸口的衣裳,他呼出一口气,重新安稳下来。
宇文霁言辞虽然温柔,可他的表情,已从方才的温柔似水,变成了吓死厉鬼(阴阳童子实锤)。
虽一腔怒火,宇文霁却也意识到了,这是托博人要开打的号角,他该将墨墨叫起来了。号角声停了,宇文霁放下手,决定先把铠甲穿上,打理整齐再将墨墨叫起来。
宇文霁刚快步走出屏风,安静且迅速地为自己穿戴站起来,他刚穿上内衬——“大王!”穆幺儿的大嗓门,人还没到,声音先冲了进来。
下一刻,一群人呼啦啦冲了进来,伸手就帮宇文霁穿铠甲。
宇文霁就听见身后“噌”的一声:好吧,墨墨醒了。
吕墨襟听见了外头动静,他刚有些急,就见榻边小凳上,放着他的簪子。屏风那边,是黑乎乎的一团影子。吕墨襟笑了笑,他快速给自己挽了个发髻,跑了出去。
他也需要回自己的帐篷着甲戴盔——即便是军师,以防万一也要穿着。
穆幺儿看了一眼军师略杂乱的头发,神色有些异样,然后就让他哥哥们踩了一脚,大哥和二哥一人一脚,一左一右。穆幺儿立刻恢复了正常表情,他过界了。
而且应该是他想多了,大帐里只有艾草、皮革,和金属的味道。至于“男人味”,半丝都没有。
时间紧迫,穆幺儿他们是尽忠职守,宇文霁没道理对自己人发脾气,所以,把气都撒在吹号角的托博人上吧!
宇文霁握了握拳,将铁护腕更勒紧了一些。
年轻的将领们跟随在遮天蔽日的大王身后,只觉得今日大王的气势尤其足。
托博人没上来就直接冲营,丕州军的营地设在一处斜坡上,背靠山崖,还有泉水流下来。这地方本来有个托博人的营地,不过现在已经被踩在丕州军的脚底下了。
营地已经立起了木栏与箭塔,外围挖出了陷阱,又有刀车排排设置,这座营地虽小,可强攻造成的杀伤必定不小。
当然,若丕州军不出来,他们还是有方法的……
“大王,他们驱赶来了大量百姓。”刘去疾是今天值哨的将军,宇文霁到来之前,他已经大概查看过了敌情。
驱赶百姓,这一手历朝历代的侵略者,以及部分没人性的自己人,都会用。
“百姓在哪边?”
“左右军都有。”
达耶奇要给长子复仇,可他是一个老辣的指挥官。和姓图穆的几个不同,出身托博小部落的达耶奇,是完全凭借个人能力走到现在这一步的。
这是托博人的一次试探性进攻,进一步了解丕州军的战斗力,各部配合情况,以及将领的指挥能力,若局势有利,当然也可能转为真正的进攻。
随着士卒从丕州军的大营里涌出,达耶奇首先确定,之前丕州军的“不战”,不是畏缩。看来宇文大趾虽然年轻,但并非能轻易挑拨之人。他杀使者,切拇指,又足够果断和狠辣。
对汉人,达耶奇依旧轻视,但对这位小平王,达耶奇逐渐重视了起来。
宇文霁那支小小的战车部队夹在骑兵中间,他的战车上大旗飘扬,颇为显眼。
达耶奇……他没跟战车打过。他只是从汉人幕僚那儿听说过,中原形容战力强大会用“万乘之国”,乘即战车。战车被淘汰的原因,是它笨重,且战斗力弱于骑兵。
达耶奇一想,确实,车是跑不过骑兵的,又没有骑兵灵活,车上虽能带着更多的人,可不都是骑兵弓箭的活靶子吗?
如今看着宇文霁的战车,达耶奇对宇文霁的戒备,又降了降。他正寻思着,是否要与小平王在阵前喊话,对面的战车与部分骑兵,冲锋了。
达耶奇:“……”送死的?
冲锋的宇文霁,拎起了手上的兵刃——短矛。
宇文霁的身体,有一个奇怪的天份,他的肌肉,自己知道如何最协调地运用力量,好达到效果的极致。比如现在,他身体的动作和后世的标.枪.运动员有些类似,但运动员要的是远,他要的是直线的杀伤,所以略有不同,随着他前掷脱手,鸭蛋粗的短矛笔直地刺向了敌阵。
前头车辕上坐着的刘咸和刘饱,只听见头顶上“嗡!”的一声,头顶微凉,两人一齐向下缩了缩脖子,这与训练时的感觉完全不同,凉得很,回去可要多裹一层包头布。
而在他们正前方的敌人,就要洒出一腔热血了。
弯弓搭箭,准备攻击的托博人,先被串了串。
短矛带来的冲击力,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都比箭大得多了。
最前方的家伙,因短矛从脖颈穿过,脑袋直接飞了出去。一矛串三尸的景象,把站在旁边的托博人吓得直接呆住。
第二矛……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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