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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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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搭话,而是顺着尘土飞扬的官道,缓缓走入那成片在水渠边的青瓦的墙。

    陆韫无奈地摇头。

    走入围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如同琴键般排列的整排巨大浅池。池水在覆盖的草席下幽幽翻腾着细密的气泡,像无数微小的生命在呼吸。赤裸上身、仅着短裤的工人们喊着号子,动作迅捷地将一捆捆浸透水、深褐色的粗麻均匀地铺设在浅池的竹排之上,池水泛着棕黄色。

    “三号池!入水精!” 一个工头模样的汉子洪声吼道。

    只见两名壮硕工人,吃力地抬着一个足有半人高的粗陶大瓮走了过来。瓮口密封,只留两个气孔。他们合力将瓮倾斜,浑浊如泥浆、散发着更浓烈发酵气味的液体从中倾泻而下,如同墨汁入水,瞬间在池面上晕染开来。

    “新鲜扩培的‘活水精’,顶好的料!” 工头向身边的兰引素汇报,语气带着自豪。

    兰引素微微颔首,目光专注地扫过翻涌的池水。旁边另一个刚刚排干水的浅池中,工人们正合力拉起铺麻的竹排。奇迹般地,那些原本粗粝坚硬的麻皮已经分离成细长、柔软、如同女子肌肤般的纤维,在日光下泛着均匀温润的象牙白光泽。

    “确是水精之功,” 饶是兰引素这般对工艺流程烂熟于胸的技术主管,此刻眼中也流露出一丝赞叹。“昔年沤麻,日晒水浸七昼夜,尚存黄斑腥气,纤维亦僵。如今三日便成,且这般洁白柔韧。”

    林若点头,笑而不语。

    这是水精从优质沤麻池塘分离芽孢杆菌,按那位书中所写的要求,只需要米糠 +沤麻池塘水 + 少量麻皮,然后放陶罐里密封发酵三天,就能得到大量的活性菌液,菌液倒入沤麻池,脱胶时间从7天缩短至3天,且纤维更洁白,每个池子可以日产精麻三百斤。

    而在这池水的尽头,几条粗大的水渠从高处涌入池中,强大的水流将经“水精”发酵、碱液煮练过后的麻束自动卷入下一道工序。巨大的木制连枷在水轮驱动下,不知疲倦地上下夯砸,将麻纤维彻底分离、软化;浑浊的汁水在冲击下迅速被流动的清水带走,最终漂净的麻纤维被水车自动卷入下游的梳理工坊。

    这就是大产业集群的优势,工业巨兽只需要轻轻出手,就能碾压整个行业,形成垄断,这是生产力的恐怖提升。

    继续前行,巨大的厂房内在噪音稍低的一些厂房里,另一种更为精巧的“咔嚓”声在回响。

    “主公请看,” 兰引素指向其中一间工坊,里面陈列着数十台结构复杂、动作精妙的木制器械。数十名戴着头巾,满头汗水的妇人正在操作,她们全神贯注,完全没有察觉到他们,“新近改良调试的提花织机。短短十个月,工坊的匠师们已鼓捣出了十三款能在麻布上织出纹样的机器,不过还差织锦许多,只是最简单的几何回纹。”

    林若驻足观看。梭子在一排排精准升降的提花综眼间飞窜,麻线的经线与纬线紧密交织。机下缓缓卷出的,不再是普通的平纹麻布,而是带着清晰暗格纹路的布匹,甚至有些初具复杂图案的雏形。虽然纹样的精细度和光泽感尚不能与顶级丝绸相比,但那朴实质地下的规律图案,竟别有一番拙朴的美感。

    “给我拿一卷吧,过几天用这个做裙子,你也来两件。”林若微微一笑,“记在我账上。”

    兰引素怔了怔:“我,这还未到年节……”

    突然间,她又忍不住笑了笑,伸手转了一圈:“确实不同了,以前,庄户人一身衣,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新布是要压在箱底给女儿做嫁妆的。现在,你看……我都有十几件衣物了。”

    她身上穿着件长裙子,和后世长袖连衣裙相差无几,转动时扬起的裙摆,比外面的阳光还要耀眼。

    槐木野微微挑眉,她想说这有什么好看的,但又有那么一瞬,颇为心动。

    “你也有。”林若对槐木野道微笑道,“算我请你的。”

    槐木野幽幽道:“不需要,你让陆妙仪早点走,我就感激不尽了。”

    林若无奈:“妙仪还是有数的,不会真的草菅人命,你什么时候能信她一点。”

    “她骗我刮骨疗伤时,我就 对她没有一点信任了,”槐木野冷笑一声,“你也小心一点,我总觉得,她也很想看看,仙人的身体有什么不同呢。”

    林若淡定:“这要看她的本事了,就像你不能让自己落她手里一样……”

    两人随意调侃着,走到工房外,还看到了大片未开发的土地。

    “要给你留一片么?”林若调侃。

    “这不是用来给工人住的地方么?”槐木野哼一声,“我才不会挤这里,你说的,要让在这里的人,都有房可住。”

    林若双手抱胸,看着远方:“是啊,安得广厦千万间,真的好难。”

    她很努力了,但还是差的很远,以这个时候的生产力,搞建筑,至少还得要去抢十来万劳工……

    槐木野拍拍她的肩:“主公放心,你画的饼,大家都爱吃。”

    第40章 你要带我走? 老狐狸的想法

    徐州谢府的书房, 空气仿佛凝了。

    谢颂刚听侄子谢淮说完“同归青州”的安排,心便猛地一沉。

    虽然他也准备离开,但主动离开与“被送回”却完全是两回事。

    一时间,他心中竟升起一丝惶恐, 如此仓惶的离开?

    “是不是她不许我留下来?”谢颂的声音紧绷, 极力压制着那份狼狈感。

    颜面扫地, 莫过于此。

    谢淮立在窗边, 阳光在他脸上却是一片恰到好处的温煦:“二叔误会了。侄儿此去, 乃是奉主公之命,北上布防, 阻击可能南下的燕军。只是路径青州罢了。二叔若想同归故里, 淮儿自当奉陪,一路周全;若二叔另有要事, 不愿同行,青州路熟, 二叔自便就是。”

    话说得滴水不漏, 谢颂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了一下,但最终也没能如往日般挤出一个礼貌的笑来。

    当人到了一定权位后,所说的话语,便天然带了更多的东西, 就比如现在, 若是他拒绝了,在徐州这圈子里本就所剩不多的人脉,便又要轻上不少。这不止是驳了谢淮的面子, 更是当着徐州整个权力圈的面,坐实了“不知好歹”的评语,日后怕是一点转圜的余地也无了。

    他心中屈辱与不甘翻腾着, 但终究只能化作一声沉沉的叹息:“……那好,便与你同归罢,只是需要收拾一日,以及,为叔此次过来,还带来些广阳王的意见,想见陛下,不知可否?”

    不能就这么狼狈地走——走之前,他必须去见一见南朝小皇帝刘钧。阿若的徐州根基,有泰半是借了小皇帝的势才稳住阵脚、得以发展的。如今南朝内部陆韫独揽朝纲,小皇帝日子必不好过,正是渴求外部强援的时机。广阳王素有经营南朝之意,他谢颂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哪怕自身狼狈离场,也要为将来、为可能的“重返牌局”埋下伏笔。他要证明自己的价值仍在。

    “这是小事,回头我给你引见便是。”谢淮微笑点头。

    别人见刘钧很麻烦,但他想见,却是和回到老家一样容易。

    看到他这自信的表情,谢颂的心底泛起一丝难以言喻的涩意。

    如果当年他不冲动离开,那是不是,自己才是刘钧真正的救命恩人。或者更进一步,如今徐州刺史的位置,也该是自己的……哪怕不能居于阿若之上,也算得上功成名就,再次,也能是如谢淮这般,在天下人口中,有些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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