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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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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知识分子。明儿就开大会,把这个事说清,集体表决,给彻底定性……”

    正说着呢,汽车声传来,周喜全出去迎去了。

    四爷在里面听到一个特别开朗的声音,“喜全哥,你咋还出来了?我是回家来了,又不是做客呢,你咋总把我当客人一样。”

    四爷意外的挑挑眉,没想到朱有为是这样的。

    朱有为说着话,就跟周喜全握手。握了手却不撒开,一直亲人的拉着,一块往里面去,一边走还一边问:“听说周叔又咳嗽了,前两天叫我媳妇买了药回来,本来想叫谁开会去的时候顺手给你捎带到县城,你跑一趟取一下。结果早上才跟我媳妇念叨呢,下午你就打电话到单位上。回来的时候我专门回家取了一次药,这不,包里带着呢。等正事说完了,我跟你回家去看看我叔去。”

    周喜全:“……”你看!有为兄弟真的是个很好的人!那么大本事的人,只要老家有事,他绝不含糊。谁家的事都往心上放,有时候不用言语,只要他听说了,那能办的都帮着办。

    你说这样的人,遇上这样的事,叫人咋说?

    “兄弟,先进去。进去再说。”

    朱有为愣了愣,这是有事呀!进去之后跟每个人都打招呼,特别的亲热。等看到四爷的时候尖不认识,他也很热情,还笑问,“这是谁家的小子,长的这么体面,也是我离家早,这些小崽子我都不认得了。不过他们小时候我肯定是见过的,说不定还抱着摸过小牛牛。”说完,就哈哈笑,亲热的揽了揽四爷的肩膀,“咱大队就是出人才,这小子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四爷心里叹气,朱有为这人,长的高高大大,说话朗言朗语,带人亲热有礼,一件人,他就明白为啥那么多人对朱大能尊敬有加了。

    这么想着,他就站起来主动伸手。

    对方愣了一下,也很高兴的伸出手来,“好小子,像个爷们了。”说着,还在四爷的手上拍了拍。完了又抱着四爷的肩膀不撒手,只笑问金有财,“我的叔呀,这小子谁家的?不是我夸,在外面见了那么多小伙子,但跟咱家这个……那是真没法比。”

    金有财叹气,“大侄儿,不是别家的,是你家的。”

    我家的?“找到我亲生父母了?”他的表情收了收,也松开了四爷,站起身左右再看了看,“那我爸呢?这事得我爸点头我才能认呀。”

    四爷笃定:此人是真的啥也不知道。

    周喜全拉了朱有为,“兄弟,你先坐。这事有点不知道怎么说,你别急,听完再说话。”

    朱有为坐过去了,他之前以为是想给小年轻安排个工作的事,不管成不成的,他都先应着。回头再想办法,况且,小伙子坐在那里,斯斯文文,稳稳当当的,像那么回事。真想安排总是能找到机会的,大队上的人这么郑重其事的,他就很重视。

    可现在听这意思,并不是为这个的。

    周喜全该怎么说呢?只能把事情从意外着火说起,事情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没添一句。

    朱有为脑子嗡嗡嗡的,“我不是捡的?是金家的娃,被我爸……被抱去威胁我亲生母亲?”

    是!

    朱有为没言语,这事怎么就这么扯呢?

    他扭脸看坐在边上不言不语的小子,“那这小伙子是……”

    “你行二,你大哥是金中明,当年在省城上学,解放前的大学生。后来因为你妈死的奇怪,你哥回来查这事,最后也把学业给耽搁了。”

    金中明这个人,自己听过。要是这么说,眼前这个孩子就是自己的亲侄子?

    朱有为脑子转的飞快,这种情况只要跟组织说明,其实基本不受什么影响。自己是被害的,而且,出生前几乎家业都被家里的长工霸占了。说是地主,那是牵强。

    可自家爸……真的是这么一个人?

    不行,这事太突然了,有点懵。

    “我想见一下我爸,好歹叫我问个清楚。”要不然,谁能接受?

    但是,没机会了。

    县里的电话打到公社,公社值班的来通知:去收尸吧!犯人在牢里自尽了。

    第1487章 岁月流年(14)

    朱有为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再见到的会是父亲的尸体。

    自己自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捡回去的,所以,得争气,得叫老爹过上好日子。也曾把老爹接到城里过,但是老爹说什么都不常住,非要回来。

    回来也行,他想把家里给盖一盖,再要是能老爹找个老伴,能照看老爹,那就再好也没有了。

    结果老爹还是不答应,说这是忘本。

    就是自家媳妇也说,老爹是难得明白的老人家。

    可谁知道,突然叫自己回来,结果却是这样的。

    看着躺在这里,被白布盖着的人,他确认人就是那个人,然后签字,回头就能带尸体回去。

    但有些东西,他还是必须弄清楚的。案子怎么记录的,他需要再看一遍。这个要求合理,也就看到了。眼前摆着的东西就是案子的全部过程。

    除了不知道火是怎么起来的,其他的一切都明明白白。没有任何人刻意针对的痕迹。

    可这火起来,到底是不是要当事人睡前用过厨房,这已经无从得知了。有些人睡前会洗澡,也许就是点了一把火,热了一些水而已。以为是火灭了,可要是半夜起风,火星子又着了,蹦出来遇到干柴,是很可能着起来的。

    这种可能要比人为的放火可能性大的多。

    负责案子的公安部门的一位副局跟朱有为有些来往,他低声说,“我也怀疑过别的可能性,但是排除了。金家那个孩子,昨晚一直在饲养场,有人证。那个叫铁柱的小伙子,我叫人旁敲侧击的问过,他们晚上给牛喂药了,喂完药要观察,所以一直在一起。知青巡逻完回去的时候路过饲养场,他们还没睡,还跟知青们说了几句话。等知青们走了,他躺下是睡着了,这段时间确实不能证明金司晔跟他在一起,但是,从时间来看,金司晔不可能跑到知青的前面点了火之后再跑回去叫铁柱起来去救火。”

    嗯!这个路程自己知道。所以,这个判断是合理的!跟那个孩子没关系。

    “再就是金中明的妻子韩翠娥,还有个虚岁才十六的闺女叫金司炎的。金司炎晚上跟同组的几个女娃一块睡的,没离开过。也是巧了,巷子里一户生娃呢,韩翠娥过去帮忙烧水,没离开过。”

    相关的人就这几个,有动机却没时间。

    那这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真的是巧了!

    “金司晔还处了个对象,是个今年刚高中毕业的姑娘……”他把桐桐的基本情况说了,“那个孩子长在大家的眼皮底下,那天白天这娃只吃了一顿饭,夜里去巡逻只为了混两个红薯吃,没什么特别的。”

    况且,只是处了个对象,人家姑娘又不是疯了,会掺和这种事?这种更不可能。

    如今都摆出来就是叫他看呢:咱并不是仓促结案的。实在是铁证如山,搜出来了金家的财物了,朱大能没法狡辩了。他认罪是不得已,选择走了绝路也是怕受零星罪。

    能有这个结果,已经不错了。

    这人就说:“其实,你跟他确实也不像是父子。他看着魁梧,你则高瘦秀气,说实话,我观察过金司晔,你们确实是有相似的地方。”

    朱有为点点头,只道:“养了这么多年了……情感上很难接受。”

    理解!理解。

    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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