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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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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城的官员来了一通大洗牌,太守以下的重要职官中,给氾氏、张氏、索氏、令狐氏都留了一席之地,却唯独没提拔阴善,也不知是忘了还是故意的,反正阴善一想起这事儿就气得牙痒痒。

    现下正是千载难逢的报复机会,他哪能不狠狠报回去。

    这不,阴善一看见云行之,立刻堆起满脸不怀好意的笑。

    云行之瞧不上他,原本不想搭理,谁知阴善却捏着嗓子阴阳怪气地说:“云家郎君跑这么快呢,不怕你主子瞧见了心生妒恨?”

    “有什么好妒恨的?”云行之停住脚步,回过头瞪着阴善。

    他嘴上虽然这样说,心里却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阴善乐得捧腹大笑,边笑边说:“当然是因为……因为你那主子是个瘸腿儿啊!哈哈哈哈哈!”

    此言一出,云行之登时满脸惊愕——这等隐秘之事怎么被外人知晓了,且还是这个讨人厌的阴善。

    阴善看云行之表情不对,稍加思索便明白了,皮笑肉不笑地说:“哎哟,难不成你早就知道了?也对,你俩天天一张榻上滚来滚去,怎么可能不知道。他虽然腿瘸了,但应该不妨碍在榻上滚吧,哈哈哈哈!”

    “你胡说什么?!龌龊东西!”云行之攥紧拳头,怒喝一声。

    被他如此呵斥,阴善瞬间敛了笑容,斜睨着云行之,冷声道:“下贱骨头,还敢冲我瞎嚷嚷。你等着瞧好了,你主子很快就会生不如死。”

    云行之面上一僵,问道:“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嗤,你知道对于你主子那种自诩君子的人来说,最难熬的事是什么吗?不是当着他的面骂他,而是在他背后戳他脊梁骨。偏偏这世上的人啊,最喜欢在别人背后吐唾沫,吐得正人君子一身腥臊,却愣是没办法。……不过话又说回来,李凉州早就没少被人指指点点,他应该已经习惯了。”

    阴善这番话说得还有条有理,仿佛蕴藏着极大智慧似的。话一说完,他自己都被自己美到了,愈发摇头晃脑,得意洋洋。

    “胡说八道!放臭屁!”

    云行之嘴笨,来来回回就是这几句,根本没法和阴善争论。

    阴善又睨了云行之一眼,道:“你还在这儿乐呵呢,还不赶紧回去安慰安慰他……啧啧。”

    不待阴善说完,云行之扭头就走。他原本也不打算再跟阴善纠缠,他说又说不过人家,单方面被人用话语按在地上摩擦,肺都快气炸了。

    那边阴善占了嘴巴上的便宜,兴高采烈,令仆从们四下散开各去射猎,他自己则在树林子里信马由缰,打算好好回味一下这胜利的感觉。

    正瞎走着,忽听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诡异声响,他侧耳细听,霎时间只觉毛骨悚然——有一头野兽正屏声敛息缀在他身后。

    野兽喉咙里发出低沉可怖的哮声,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在阴森森的树林间,直听得人头皮发麻。

    阴善也不是吃素的,听到咆哮的同时,立刻伸手拔出腰间佩刀。

    可那野兽的动作比他更为迅捷。

    阴善刀还没完全拔出,就见一头巨大的恶犬从草丛间迅猛窜出,张开血盆大口径直扑向自己。

    那是一只黑獒,但体型比普通獒犬要大得多,全身皮毛黝黑可怖,满口森森獠牙,额下两块红斑,看上去就像是两只红血淋漓的眼睛。

    “啊——!!!”

    阴善惨叫一声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下一刻便被黑獒咬住手臂在地上拖行。

    “来人!救命!快来人!!”

    刚拔出来的刀脱手掉入草丛,惨叫声回荡在树林里。

    阴氏的仆从有人听到了大郎君的惨叫,赶紧招呼人策马往这边赶。

    待他们赶到的时候,阴善已经被那头力大无比的恶犬在地上拖着拖了几个来回。

    此刻他衣衫全乱,发冠歪斜,一张养尊处优的脸被树枝和荆刺刮得五颜六色好不热闹。

    獒犬见仆从围拢过来,也不恋战,撒腿窜入树林,一眨眼就没了踪影。

    仆从们赶忙围上前查看他们家大郎君的伤势——那只黑獒似乎并没想要阴善的命,只在他手臂上咬了几个血糊糊的大牙印子。

    阴善嚎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会子见恶犬跑掉,一口气没喘上来,直接昏死过去。

    *

    回鹿脊居的路上,云行之仍是越想越气。

    气那些两只脚的各个心怀叵测,最喜欢不分青红皂白编排别人。

    两只脚的还大部分都有被害妄想,总觉得四只脚的都是来害自己的,倘若四只脚的能变化成两只脚,那就更是十恶不赦,罪大恶极。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是这样说的。

    可放眼天下,比起四只脚的因为肚腹饥饿而伤人,两只脚的杀自己人却杀得更凶、更狠,直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漂橹,森森白骨垒成山。

    两只脚的不仅杀自己人,杀完之后还要赖给四只脚的。

    他们编造出各种魑魅魍魉、山妖水怪、巨兽凶禽,又为这些被编造出的猛兽扣上嗜血成性、杀人如麻的帽子,以此恐吓他人,并掩盖自身的罪孽。

    我呸!忒不要脸!

    摸着良心说,四只脚的何时做过这种事!

    但两只脚的里面也有人是不一样的,比如……李翩。

    云行之转而又想起自己在千佛洞混吃等死的日子。

    可能是观自在菩萨觉得他又莽又泼,需得多听几年佛经才能走,所以那只整天挺着肚皮晃来晃去的波斯猫是最先离开的,之后就是那只贼眉鼠眼老是觊觎别人东西的赤狐,他则纯纯是个垫底。

    刚离开千佛洞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不懂人心叵测,也不懂暗箭难防。

    那时候,他发现自己可以随时随地在两只脚和四只脚之间变化,觉得特别好玩儿,一路晃晃悠悠从敦煌晃到了广夏,又从广夏晃到了酒泉。

    就是在酒泉的大街上,他肚子饿,看到别人耍把戏讨饭吃,他也想试试,于是就当街化出了自己的本体——獒犬。

    谁知这一化却非但没讨到好吃的,反使自己罹难,几近丧命。

    “快来人啊!”

    “怪物!是个怪物!”

    “杀怪物!”

    “可恨的东西!害人精!”

    那些原本嘻嘻哈哈看热闹的人忽然翻脸,举起棍棒铁锤,怒吼着要打死他。

    好在他身形迅敏,咬紧牙关冲破包围圈逃了出来,可仍是挨了顿胖揍。

    他不敢再化出本体,只得拖着两只脚的、又饿又疼的身体,藏进了巷子里一户宅邸——那宅邸正是李翩在酒泉的居处。

    *

    初时,李翩以为自己捡了条狗。

    明明是个人,却生得狗鼻子狗眼,狗里狗气。还特别缠人,你走哪儿他缠哪儿,还喜欢把头往人身上拱,拱得李翩一身鸡皮疙瘩。

    有时候他那种黏人的动作和神情,让李翩忍不住觉得有点恶心。

    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捡了条狗——李翩为自己曾觉得云行之有点恶心而深感抱歉。

    难不成自己是什么特殊体质,所以特别容易捡到这些猫猫狗狗?李翩暗忖。

    但身边有只大狗狗陪着,真的挺好。

    李翩不仅细心照看这只笨狗,好吃好喝让他养伤,闲了就教他识字,甚至还给他取了个两只脚的名字——云行之。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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