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激流[刑侦]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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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加班的时候领导也说不强求。”应泊哑然失笑。

    于是, 两个人在刑侦支队最显眼的一楼大厅演上了一出周瑜打黄盖。应泊难得摆出了盛气凌人的态度,指责支队草菅人命敷衍了事:

    “那么大个活人, 在夜总会又嗑又嫖疯了一夜都还活蹦乱跳的,结果白白死在你们审讯室里, 你告诉我是突发急病?是不是我平时太惯着你们了?”

    路从辜拄着法医实验室好心赞助的人体模型腿骨当单拐, 挫伤的腿不敢着地, 悬在半空晃悠, 气势上却一点不输:

    “都说了是病死的病死的, 尸检报告都给你了,还有什么可怀疑的?要不把尸体拉出来, 你亲口问问他怎么死的?”

    “你……你简直是无理取闹!”应泊把案卷摔在墙面上,震得其他人都是悚然一惊, “审讯室监控录像呢?怎么就坏得那么巧?”

    “你什么意思?”路从辜把拐杖往地上重重一杵, 单腿蹦着快速行进。应泊原本下意识地伸手要扶他, 忽然想起现在是在吵架, 不仅缩回了手,还故意学着他的样子往后跳。

    “怎么着?还想打我是吗?”应泊也单腿站定,“那您可得小心点,别把好腿也摔瘸了,明天就真得悠着电线来上班了。”

    这下从案件探讨发展成人身攻击了。路从辜瞪大了眼睛, 两颊肉眼可见地涨红,他一手扶墙,另一手挥着拐杖就要往应泊身上抡:

    “打你怎么了?打你怎么了!轮得着你教刑警队办案吗?”

    应泊被打得抱头鼠窜,嘴上还不依不饶,却一直没还手:“行!你行!正好让大伙看看,某些人把活人审成死人,说都不让说了!我看刑警队是装不下这尊大佛,得请高人了!”

    领导当众斗殴给大伙看,这好戏实在可遇不可求。保洁阿姨举着拖把愣在原地,民警们鱼贯而出,几乎都涌出来围观。还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抓了把瓜子挤过来到处分发。到最后,路从辜竟然扔掉了拐杖,健步如飞,引得众人纷纷感叹:

    “应检真是妙手回春啊……”

    应泊跑到一半想回头,却被路从辜扯住衣领往后拽,他一把抓住路从辜的领带,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停!”温鸿白连白大褂都没脱就冲了出来,强按怒火,“重新尸检就是了,多大人了,也不考虑考虑影响。”

    “再验!”路从辜骑在应泊腿上,一手揉着膝盖骨,一手还死死掐着应泊的脖子,“验不出毛病你把我拐杖吃了!”

    应泊开始后悔自己长了张刻薄的嘴,往上顶了顶:“松手……憋死我了!”

    吵归吵,闹归闹,别拿下班开玩笑。上午“打成一片”,下班还是要背着所有人鬼鬼祟祟地一起回家。应泊把路从辜搀到车上,接过他手里的腿骨,皱着眉头看了看,说:

    “还回去吧,回头去买个正经拐杖。”

    “用不着,反正也快好了。”

    “那哪行,癞蛤蟆落脚面——不咬人,它恶心人啊。”应泊啧了一声,“而且打人是真疼,给我打出一身红印子。”

    接着,路从辜放出消息,诈称自己已经知道谁是内鬼了。他轮流把几个法医叫到自己办公室,对每个人都语重心长地告知诸如“组织很信任你”云云的话,以利相诱挑拨离间。不出几天,就有人来到办公室报告说:

    “验血本来是我的任务,但吴启明非要跟我抢,我怀疑……”

    “我清楚了。”路从辜垂眼沉吟,“很好。你去吧,有新情况接着汇报。”

    他们在深夜的法医实验室把人抓了个现行,当时这个名叫吴启明的法医正在调换血样。路从辜一手扶墙,一手叉腰,目光如刀锋抵在吴启明脖颈。应泊虚虚把着路从辜的腰,在旁边探头探脑,还不忘拱火:

    “这么晚了,还不下班吗?”

    路从辜记得这个人,他的女儿前段时间刚查出罕见病,以国内的医疗手段很难根治,就算治好了,费用也不是这样一个家庭能够承担的。

    一直到被按在审讯室里,吴启明都没说过一句辩解的话。路从辜一瘸一拐地走在前面,同样一言不发。同行的人都知道,路队如果暴跳如雷,说明问题还算不上大,可要是铁青着脸不说话,那就不好说了。

    “速战速决吧。”应泊扶着路从辜坐好,“然后回家换药。”

    “谁指使你这么做的?”

    吴启明垂头不言。

    “我再问你一遍,也是最后一遍。”路从辜加重了语气,“谁指使你这么做的?”

    “想想孩子吧。”应泊悠悠道,“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不计后果,对不对?”

    “药……是我换的,我真是一时糊涂了。”吴启明嗫嚅着嘴唇,空了半刻,继续说道:

    “他们叫他狗哥。”

    “狗哥?”应泊觉得这个名字格外熟悉,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路从辜倏忽抬眼,紧紧盯着吴启明,微抬了抬下巴:

    “接着说。”

    “我不知道他真名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找上我的。毛俊臣被捕那晚,你们还没回到支队,我就已经收到了最后通牒,要赶在毛俊臣招供前杀了他,用什么手段都可以,必须要快。事成之后,我女儿的病他们来想办法。”

    “狗哥特别提醒我毛俊臣有冠心病,那时我就想好了计划。可当时您看得太紧了,如果我就这么靠近,一定会引起怀疑。”他干咳了几声,“我本来都打算放弃了,谁能想到毛俊臣背后的能量太大,连局长那边都撬得动。您前脚刚走,我后脚就调低了审讯室内的温度,毛俊臣在夜总会疯了那么久,身体本来就在强弩之末,没过一会儿就有了反应,也就给我制造了机会。”

    “我以为会有人来拖时间阻止尸检,但死掉的毛俊臣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其他人自保都来不及,根本顾不上他。以温队的水平,一定能看穿我的小伎俩,但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每个犯罪的人都一样。”

    “你见过狗哥吗?”应泊问。

    “见过。有一次,我下班后被他们带上了一辆车,拉到城东的库房。我看到狗哥脸上有一道疤,应该是动过手术的。”吴启明把疤的大小和位置都指了出来。

    刀疤脸这个特征总算唤起了应泊的些许记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忽地想起来年前在朝阳监狱逃杀时,那个被喽啰簇拥的高大魁梧的男人。他一直都想不明白,明明只差一点就可以取他和路从辜的性命,那个男人却莫名其妙地放走了他们。

    他侧脸看向路从辜,对方却毫无反应,仿佛并未察觉:

    “想过后果吗?”

    “想过,但已经顾不上了。”吴启明自嘲地勾起嘴角,却是笑中带泪,眼泪砸了下来:

    “我是个大夫啊,我上了八年学,走上社会却只能拿一份勉强糊口的工资,连自己的孩子都救不了,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人生就是这样,我想不通。我前半生说不上算个好人,但该做的事我做了,该尽的职责我都尽了,我就是想安安稳稳地过完这辈子,想不通为什么会走到今天,凭什么万分之一的概率偏偏要砸到我们头上。我告诉自己,反正杀的不是什么好人,没什么好愧疚的。”他情绪越发激动,“可我也想过,如果让孩子在一个杀人犯父亲和死路一条之间做个选择,她又会怎么选呢……”

    “这样的选择太残酷了。”应泊轻轻道。他很少会站在制高点评判嫌疑人或被告人,一是他精力有限,二是很多时候他意识到,如果自己身处在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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