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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人下人巧善》110-120(第7/13页)
难,都是她勇于突破。
谁敢低看这副小身板?
他抚着她腰肢,满目柔情地看着她。
她翻到他身上,支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你不肯的话,那换我来欺负你!”
第116章 心意相通
此刻情大于欲,他把她按回到胸口,抚着她后脑,柔声说:“你说得对,我听你的。不过,今天看在我辛苦赶路的份上,让着我点。改天再来欺负我,行不行?”
她有话要说。
“我去找药,你等着我。”他抢先说了,带着她,小心翼翼翻身,顺势亲上一口,而后飞快地下床去找东西。
也好,虽然喊得响亮,但关于怎么欺负,她还不会呢。
她又不是神童,只看一眼就能得心应手。
他心里清楚自己随时可能狼性大发,怕一时失神做出后悔的事,特意把药锁在了柜子高处,费了点工夫才找着。
外边冷着呢,他一回到床上,她马上伸手搂住。
他不怕冷,只担心过热,一回来就忙着勤勤“啃啃”。
她求知若渴,他做了什么,她也学着做什么。
这种没有预谋的调戏最勾人,他不得不停下来讨饶。
“好乖乖,你别……等等,我快要烧死了!”
她没听出来顿了一下,听话地“别等等”,在他胸膛上用力吸了一口。
“嘶……”
要命了。
他赶紧把药送进去,她不由自主地收拢腿,把他的手夹在其中。
“对不起!”
他不想加剧她的紧张,没再继续,抽回手扶在胯骨处,钻进被子里,埋头去亲她上腹,脸贴在肚脐附近,一会笑,一会吸,一会亲。
她娇声哼道:“别……痒。”
脑子里糊涂,可她还惦记着被窝里不透风,担心他喘不来气,慌慌忙忙地掀起一角被子。冷风见机钻进来,他没事,她先被凉意激出一哆嗦,换来他一阵畅快的笑。
身体好像分成了南北几个县,有的地方冷,有的地方热,有的地方烫。那药原本是擅闯的异物,让她不得不在意,但它很快借她的体温溶化成水,和身体融在了一起,悄悄地使坏。
她不知不觉就撒起了娇:“家禾,我冷。”
他贴着她的身体滑上来,抱住,把她的手放到自己胸口贴着,在她发凉的胳膊上来回抚摸。
“家禾……我不小心……”
脸颊是红的,他猜到她要说什么,提早哄道:“是药,不怪你。干净的,别怕。”
“哦!”
她察觉到他在挤她的腿,乖顺地移开,为他放行。刚想问要做什么,又被他堵了嘴。
他亲一下,就要喊一次名字,当他说到“不要怕”的时候,她紧紧地抱住了他,闭上眼,咬紧牙关准备迎接风暴。
然而他是她的家禾,时时刻刻念着她的家禾,忍到浑身滚烫发硬也没有粗暴对待,慢慢地,温柔地进入,一有感觉便立刻停下来吻她,安抚她。
“我……我没事。”
有点疼,但不是很疼,他看起来比她紧张,比她害怕,用来支撑的手,青筋都鼓起来了。因此她缓过来以后,覆住他的手,在上边轻轻摩挲,抓紧说:“不要紧,像是不小心被筷子戳到了,就那一下……你动一动,我猜不会疼了。”
圣旨一下,他立即行动,但仍是拼了命地克制,只轻轻地、慢慢地抽插。
不过,有件事,必须赶紧说清楚。
“你再想想,真的是筷子吗?”
“啊?‘咚一下’吧,呃……我也说不好,家禾,我……”
她乱了分寸,他闷笑,托着她的腿,见她眉宇间没有表现出一丝勉强,安心了,稍稍加快了节奏。
她咬着嘴,防着自己怪叫。他贴上去,在上边吸吮,再拿话哄她:“好乖乖,不要咬,放松!这是在歌吟美事,好听的,正经的,我想听。”
她仍然不好意思,抬手盖住脸。
他的嘴下移,含住丹珠,上下同时做法,成功驱散羞涩,邀她协奏欢乐曲。
他没种过地,说的并不对,不过做对了。
播种之前得翻地,他翻了,把她翻来翻去,还有枕头和身上身下的被子,搅了个天翻地覆。
播种之后要浇水,他浇了,先喂她喝了热茶,再是热水清洁。
苗育好了要移栽,他把她换到西屋的床上,叫她安心睡,不要惦记收拾那个铺。
种地很辛苦,他累了,挨着她躺下就闭眼不动了。被种的她也很累,手搭在他胳膊上,他没睁眼,但利索地把它移到胳膊下夹着取暖。
“家禾……”
“嗯?”
“家禾。”
这不早不晚的,关起门来睡觉,是不是不好?还有阿代呢,他会不会进来找人?
“在呢。”
他的嗓音听起来沙哑,她想起洗头时打的盹,懊悔不已,不敢再出声了。
眼皮沉到打不开,他怕睡死了夹坏她的手,把它移到胸前,抓住被角再搂人,把她包得严严实实。
他睡踏实了,她是又困又睡不着,盼了两个月才等回他,舍不得睡,就想多看看,赶在他再次出门之前,珍惜所有的共处时光。
大白天睡觉,天黑了起床,有点荒唐。
他浑不在意,先把阿代打发出去送信,再开箱子,找出新斗篷给她罩上。
“我们出去逛逛,想吃什么就喊停。”
“能出去走动吗?”
时下的规矩是女人不能随意出门,夜里就更不好了。
“能!有我呢。”
月光太淡,巷子里昏昏暗暗,正好街口就有灯笼摊。
她挑了只蒺藜灯送他,讨个吉利的好意头。
他给她挑了只花瓶灯,都拿在自己手上,因为穿得朴素,竟被人误会成了仆从。有人看中他的身板,走到她跟前,愿意出大价钱买他。
她错愕过后,主动挨近他,和和气气解释:“这是我丈夫,多少金银都不换。”
那人顿觉没趣,摇头走了。
她懊恼道:“这料子太好,穿出来招人误会,以后还是在家穿吧。”
其实在家用不上,去年他送了一件青白缎地绣小蝶的镶毛斗篷,成亲前,那几位兄弟给捎过来了,一直没机会穿。
做一件要花费不少,又不常穿,实在浪费,但她舍不得说他。
被人看成小厮,他非但不生气,还觉得好玩,笑道:“不要紧,我愿意终身伺候小姐。”
“别闹。”
“没闹,是真心话。”
趁这块黯淡没人,他抓了她的手一块走,等到了铺子前才松开。
在这城里住了几个月,这是她第一次走下马车细看这些商铺,每一家都想看看,兴致勃勃地逛,买了许多小玩意。
离宵禁还早,街上人多热闹,但女人却很少,只有几个有些年纪的妇人行色匆匆经过,像后头有人追赶似的。年轻的只有她这一个,有人看过来,他有时挡了,有时扮凶相瞪回去。
太麻烦了。
他说以后常去的时候,她摇头说逛够了,而后将买回来的这些小玩意一一安排。
“她们都有,那我呢?”
“有!”她笑眯眯地答,站起来,踮脚高抬手,拔掉他头上的乌木簪,换上新买的竹节青玉簪。
“我的?不是为小五买的吗?”
“当然是你的。小五是姑娘家,戴桃花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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