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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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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保镖先后被支走,都是去办需要花费半个小时以上的事情。

    叶临边刷手机边吃饭,算着楚诏到来的时间。

    门铃居然提前了二十分钟响起,好快啊!

    叶临害怕是顾柘临时忘记文件才折返,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通过猫眼确定是楚诏,才敢开门。

    楚诏穿着浅蓝色牛仔外套,内搭白色高领毛衣,夹了额前的过长碎发,修了眉毛才过来。

    完全不像是沉闷的技术宅,而是帅气的男大学生。

    进门后,他局促不安,都没开口说话,像是个初入职场的小白。

    叶临关上门,嗤笑一声,故意去拍他的胸口:“哇,你为了跟我见面,还特意打扮了。”

    楚诏抬头看他,耳尖微红,着急辩解:“我这是,怕被人认出来,做了伪装。”

    叶临点点头,没有拆穿,朝着客厅走去:“你吃饭了吗,一起呗。”

    楚诏吃过,但还是走过去在旁边坐下来,动作僵硬地吃饭。

    上回他蹲叶临,有正当理由,大胆果断。今天是做坏事,就心虚胆小。

    叶临看着他愧疚害怕的模样就想笑,故意抬脚重现那天的情景,支着下巴看他:“那天你可害死我了,你一走,顾柘就不停折磨我,差点要了半条命。”

    楚诏紧张地并拢,抬眼看他,想到那些青紫痕迹,怜惜地问:“那你好了吗?”

    明明那天晚上是叶临主动勾引,过错在叶临。可是坐在这里重现情景,他也会有罪恶感,只能顺着说下去。

    叶临继续,神情得意:“好了,我哭着撒娇叫老公,他心疼我,就原谅我。”

    楚诏听过他叫老公,心神荡漾,情不自禁地附和:“那确实会原谅你的。”

    叶临知道他喜欢这个词,故意软着声音撒娇:“老公,抱我去卧室休息好不好?”

    楚诏早就被撩出火花,但考虑到顾柘,还是纠正:“跟你谈恋爱的是顾柘,不是我,你不能这样叫我。”

    叶临翻了白眼讥讽道:“谈个狗屁恋爱,我根本不喜欢他,是他单方面强。制。爱。”

    楚诏又心疼他:“你不能跟他分手吗?”

    叶临无奈叹气:“他是个伪君子,表面正直,实际上是个变。态,我根本不敢提分手,只能等他对我失去兴趣。还好你今天愿意来,不然我可怜死了。”

    楚诏想到顾家的背景,明白叶临的难处:“我可以帮你。”

    叶临笑起来:“你能来这里就已经是在帮我忙了,我不想你跟顾柘反目成仇,那样太为难你了。

    而且,顾柘现在把控着梵星,我还得靠他一段时间,后面再想别的办法吧。”

    楚诏沉默了,他无法理解顾柘安装跟踪器的行为,更无法理解叶临,但耿直的内心还是会驱使他想帮忙。

    叶临轻轻的,就像是碾药材,低声道:“楚诏,你今天过来,不会是想单纯跟我聊天吧?”

    楚诏脸颊完全涨红,彻底憋不住,只好把他抱起来。

    叶临搂着他的腰,主动去吻,轻声夸奖:“我还是喜欢你,温柔体贴,比顾柘好。”

    楚诏竟然感到了一丝欣喜,他搞不懂自己什么想法,难道还从这种畸形的关系里找到了乐趣吗?

    他鄙视自己下贱,不知廉耻,但还是忍不住跟叶临纠缠。

    叶临感觉到他的变化,心里很有成就感。

    怪不得,人都说引诱单纯正直的人堕落,才最有趣。

    现在他就是在楚诏身上找到了这种乐趣,饶有兴致地引导这个纯情正直的男生沦陷。

    呼吸灼热,就像是水开了冒出的水蒸气,潮湿闷热。

    清明前后的笋子最为鲜美,慢慢地剥去层层叠叠的笋衣,就会看到白生生的脆嫩笋肉,尝一口就感觉到甘甜,流连忘返。

    “你回去以后,有没有想我啊?”空调开足,叶临没感觉到冷,抬手去摸泛红的耳尖,轻声问。

    “想,想过。”楚诏的声音发颤,小心翼翼的,像是在擦拭珠宝,面面俱到。但他的巾帕是炽热潮湿,面积也有限,长条状,非常柔软。

    “想着我什么?”叶临故意继续问,他想让这个楚诏剖开自己的胸膛,把所有呈现。

    “想着你”楚诏说不出那些词汇,只能用实际行动回应,“这样,还有这样”

    叶临毫无预兆地被攻击,差点就要投降,只能哼唧两声。

    楚诏太久没有跟叶临接触,此刻就像是多年回故乡,重探故地之心越发地强烈,势必要回访所有位置。

    “艹,你,你小心点,别留下痕迹,会被发现的。”

    “我会的。”

    其实对这种要求感到心里不满,但道德上确实不占理,只能听话。

    楚诏看着怀里的叶临,忍不住会想,顾柘在过什么样的幸福生活呢,他竟然嫉妒。

    明明叶临是个骗子,还是个情场高手,是他最为鄙夷的那类男生,但就是羡慕顾柘可以长时间地拥有叶临。

    他肯定得病了!

    楚诏得出这个结论,却不是要去医院看病,而是贪恋叶临的温香,试图饮鸩止渴。

    被子出现了很多褶皱,全是抓出来的。

    叶临慢慢地呼吸,注意到旁边的枕头,故意说道:“我和你说,顾柘三天前就是在你这个位置折磨我,害得我的膝盖都磨红了!”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就是慌张和羞愧,明明顾柘帮过他,不亚于救过他的命,不应该这样对叶临的。

    可是几秒过后,又燃起了胜负欲。

    楚诏想要攀比,把叶临抱起来,贴心地询问需求,势必要比顾柘温柔体贴。

    叶临满意地靠着他的肩膀哼哼唧唧,非常享受这种伺候型的过程,感觉自己就像是无上的君王,所有人都得顺着他。

    楚诏察觉到他满意,就会有成就感,变着法地提高技巧。

    这就好比大型犬,平时乖巧听话,偶尔会发疯乱叫。优点大于缺点,还算能接受。

    叶临默默地在心里给楚诏做了点评,打算把他排到沈邵的后面,位列第三,第一是顾嘉致。

    第四是混蛋顾柘,倒数当然是梁文乐。

    这样排名是客观合理的,顾嘉致主要是胜在默契高,彼此配合得很好,断层第一。

    沈邵服务意识最强,技术过硬,完全可以第二。

    楚诏太青涩了,有服务意识,凭借优越的硬件,也能第三。

    顾柘经常性发疯,不知道服务,但技术厉害,所以第四。

    梁文乐就不用提了,各方面都垃圾,当然倒数。

    傍晚时分,夕阳将被子染成橙色,地面有成堆纸巾团,像是成熟烂掉的橘子。

    叶临像只吃饱饭的猫,躺在楚诏的怀里休息,慵懒地打哈欠。

    老实说,男同这种事情最开始无法接受,可是尝到快乐,就会习惯,甚至是痴迷。

    今天被楚诏伺候好了,他的精神都得到了放松,如在云端,舒服死了。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都是沈邵还没生病的时候了,好遥远。

    楚诏抱着叶临,胸膛被填满了,满足且幸福,不断地低头吻,享受惬意的时光。

    叶临注意到对面的柜子,指着几件顾柘不爱穿的衣服:“顾柘要出差一周,你就在这里待个四五天吧。你们身高相当,刚好可以穿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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