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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妃听的,为的是让长辈们高兴,好同意他们俩在一起。

    但乐锦心里还是渐渐踏实下来。

    因为元芳随一直一直没有放开她的手。任这些上位者投来的眼神是欣慰还是打量,元芳随都挡在她身前,利用自己也不多的血脉亲情,为乐锦筑起一座固若金汤、风雨不侵的城墙。

    乐锦悄悄抬眼,见元芳随在帝王身侧举杯共饮,举止洒脱率性,自成一段风流。她忽然想:要是元芳随一直是七殿下,凭他的样貌秉性那也该是洛京城中头一号的人物,说不定……说不定她在书中先喜欢上的不是孟殊台,而是他。

    思绪弥漫间,忽然有人传道:“孟世公之长子为太妃献琵琶曲祝寿。”

    孟世公是人们对孟家主人的尊称。乐锦双眼一闭,深深呼吸了一口。怪不得出现在第三层还抱着把琵琶,原来是要献曲。

    乐锦睁开双眼,余光中孟殊台已经款款走了进来。

    没等他行礼,圣上已经招人给他抬靠椅,加软垫,一脸心疼道:“殊台久病,快坐快坐!你可大好了?”

    孟殊台横抱着琵琶,一笑腼腆,仿佛明月垂湖,说不尽的温柔气度。

    “谢圣上关怀。说来还要多谢殿下。”他转身对着脸色微微凝滞的元芳随笑道:“自殿下至我贫宅,殊台如得灵药,千灾百病都好了。”

    元芳随皮笑肉不笑勾了勾嘴角,敷衍回道:“哪里哪里。”

    说得那么好听,不就是惦记上了青兕?他要是早知道这人人称赞的孟家大郎君是这样的小人,下沉嵇山半道上就拉着青兕跑!

    皇帝听闻孟殊台这样夸奖儿子,面上得意自不用说,心里也隐隐生出了些考量。

    芳随出生之时命格便与他人不同。如今修道已成,既能庇佑孟家除病安康,如何不能庇佑他这天子?

    皇帝揽着花白胡须,一张脸笑出狸猫的样子。“芳随在沉嵇山苦修数十载,此次回京又携意中人,不如多待些时日,游山问水之事暂且推迟三月,将终身大事先定下来。”

    “可是父皇已经答应孩儿了啊,说好半月之期一到孩儿便可周游天下,君无戏言难道是假的?”

    皇帝下巴微扬,仿佛陶醉,用一副慈父的样子掩藏住自己的私心。

    “父皇当日也不知你有了钟意的女子,君无戏言没错,可父亲总希望能见着孩子圆满。”

    他这话滴水不漏,元芳随哑口无言,只得端出个灿烂笑容,对着父皇谢了又谢。

    一转身,与孟殊台正正对上眼。

    那双漂亮眸子笑一下,极小的动作里却有锋利的挑衅。

    元芳随没心情没理他,只低低侧脸,偷问身旁乐锦:“青兕,你会不会生我的气?”

    生气?生什么气?气他带她见家人,还是气他被孟殊台摆了一道?

    乐锦抿着嘴笑笑,“这有什么值得生气的?我是那么小气的人?”

    她的手在桌底悄悄握住元芳随小拇指,“但你下次再搞这么大的事不告诉我,我真的会生气哦。”

    元芳随望着她眨眨眼,嘴角甜甜上扬。

    孟殊台按住了琵琶的弦,玉指在弦上拨弄捻揉,如珠似玉的弦音从他指尖滑落,引得人人向他注目,侧耳含笑静听弦音。

    乐锦第一次知道这人还会弹琵琶,但想来他会弹琵琶再正常不过,手指……

    那双手在弦上翻弄抹挑,明明是极高的技法,却看得乐锦脸红心跳,那繁密的吻仿佛又落到她唇上……

    乐锦越心怯,便抓得元芳随越紧;

    偏偏,孟殊台的座椅斜对着元芳随,视线轻而易举便越过他,落在座次稍低的乐锦身上。

    她面色涌动出潮红,孟殊台弯唇一笑,指尖故意拨错一个音。

    应和她的心猿意马。

    第93章 酒庄 烫得她像是浑身衣服都烧尽,赤裸……

    一轮灿阳高照,如明镜悬于云边。今日是个好天气,道路行人熙熙攘攘,乐锦挤在其间,没出门多久身上边冒出点汗。

    但回头望望身后跟着的生一生二生三,她这点不舒服压根不算个事。

    他们仨总共六只手,每只手都拎满了大包小包的东西,甚至生三胳膊肘还夹着一叠乐锦夸过一声好的布匹。三个人此刻只恨不能凑出来十八只手,三脸咬牙硬撑的辛苦样,默默在人群中穿插游走。

    乐锦于心不忍,摇了摇元芳随的手。

    他正在前头开路,替乐锦拨开人群,仿佛一条舸,在人海中直破风浪。

    “怎么了?”

    元芳随回头,双眸之中闪动着快乐和期待。

    乐锦在这个世界没有父母亲人,见过元芳随的父母后这姻缘就算定了下来。反正她也没拒绝,元芳随自然而然铺垫起了他们的将来。

    男人一动心,就跟那打猎的虎豹似的,乐锦这些天被那些需要的不需要的东西塞了个满怀。

    同样被塞了满怀的也就还有生一生二生三。

    “他们啊……”元芳随顺着乐锦指向后头的指头才注意到生一他们欲哭无泪的沧桑面容。他凝视了他们三秒,最后没心没肺道:“回去一趟把东西放好再出来!”

    乐锦哎哟一声,听着都替他仨手疼。

    “你快别买了!我当初只写了一页冬日出行需要的东西,也不过是些棉围夹衣托你置办,现在这些,恐怕三辈子都用不完了……”

    乐锦和元芳随相处一年,终于见识到了他身上高贵血脉的遗传风度——败家。钦天监那群人算他的命格时其实指的是把这位殿下送到沉嵇山去可保国库不空吧?

    元芳随连日来喜气洋洋,在乐锦的为难面色下终是松动了几分。

    “你……不喜欢?”

    他浓密的睫毛泄气般颤了颤,小扇子似的扇起一阵揪心的风,扑落在乐锦脸上酥酥的,发热。

    “青兕,我身份特殊,此生不会有正式的妻子。就算你和我在一起,身份也只能是随侍,连像样的婚礼也不会有……”

    元芳随握住乐锦的手在微微发抖。

    他这样的人,想要将她留在身边已经是自私了,不想在其他方面委屈她,便尽己所能想把一切都给她。

    一只柔软温暖的手盖住他发抖的手。

    乐锦嘴角上扬,笑得恬静又美好,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流成了虚晃的影子,模糊的河流,经过她,映衬她。

    繁华市井里她是唯一的静点。

    “就是因为没有身份束缚,来去自由,我才大发慈悲和你在一起的。”

    乐锦脸儿微微扬起,嘴唇扬起的弧度像只高傲的猫咪。

    这话不假,但也隐去了半分真实。当初和孟殊台做夫妻的时候,“孟郎君夫人”这个名号简直像诅咒一样压制着她,珠翠华服是冰凉的枷锁囚衣,她夜里睡着都喘不过来气。

    元芳随这样就很好。哪天她膩了,不想过了,随时转身走掉就好。没有这时代的正经名头,分手的时候也恰好干脆。

    虽然这样打算相当“渣女”,但乐锦是死过好几次的人了,又遇上第一次正经谈恋爱,想保留一点自己的权利也无可厚非。

    要怪就去怪孟殊台吧,要不是那个疯子当初那么不做人给她留下一大堆心理阴影,她也不至于在感情里费尽心思。

    元芳随不知乐锦心里的小九九,他看着她,心脏怦怦跳动着,忽然想伸手去拧她脸蛋。

    她咽下了很多委屈,此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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