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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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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看简介应该是个豪门狗血爱情故事,其中有一个也叫做谢尧的炮灰,因为听到这个名字实在是太违和,他当时只听了第一章 就关了。

    当时听小说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后来身死后魂穿也没觉得奇怪,可现在再想想,就觉得有些微妙了。

    已知原主有给自己写小说的习惯,那么他能写一本,为什么就不能写第二本呢?

    这个电脑上是在家里使用的,所以写的是原主如何走上爽文人生打脸原生家庭。

    那他如果在沈家受了很多委屈,他再写,是不是就该换成写自己走上爽文人生打脸沈家的人了?

    总之,谢尧现在合理怀疑,他当初意外听到的那本小说,就是原主写来YY的。

    无巧不成书,真就这么巧,那本小说被他听到了,也就这么巧,他死后穿到了原主身上。

    然后再结合刚穿过来时,接收到的原主记忆中零星的画面,他一醒来才会以为自己是穿书了。

    谢尧坐在床上,发了许久的呆,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这真的是……太巧合了。

    那么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沈霁风看中原主,究竟是看中了什么呢?跟他到底有没有关系?

    谢尧拿出手机,从软件上找到了前年毕业旅行的机票购买记录。

    旅行的目的地是三亚,登机时间是7月31号下午两点。

    据孔秋春的说法,沈霁风是在飞机上对原主一见钟情,那也就是说原主和沈霁风初次见面的时间是7月31号。

    8月2号,沈霁风就直接来家里说出了那个协议,也就相当于提亲。

    初见到提亲,把两个当天都算上,也就三天而已。

    就算是一见钟情,三天就提亲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他不觉得沈霁风是这么草率的人。

    谢尧正发呆思考着,楼下忽然传来声音,像是好几个人一起说话。

    他的思绪回笼,同时手机响了一下,是林翊轩发来的微信。

    「林翊轩:下楼,我来接你。」

    第62章

    从楼上下来, 谢尧看到林翊轩正坐在客厅沙发上,对他趾高气昂的谢成业夫妇,正一脸谄媚地对着林翊轩嘘寒问暖。

    孔秋春:“小林先生, 你尝尝这个茶, 都是云南空运回来的,特别好。”

    谢成业:“小林先生跟我们谢尧竟然是同事啊, 真是太巧了。谢尧这孩子没少给您添麻烦吧?您多担待。”

    林翊轩没动桌子上的茶, 而对于谢成业的话, 他的回答则是:“谢尧是我的队长,要添麻烦也是我给他添麻烦,怎么会是他给我添麻烦呢?”

    谢成业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啊, 哈哈,是这样吗?那看来你们相处得还不错啊……”

    谢尧听到对话, 看了一眼林翊轩的背影,默默在心里给他比了个大拇指。

    好样的, 哥原谅你想睡我了。

    谢成业看到谢尧走过来, 冲他招了招手:“快来,你同事来找你了。你这孩子也是, 跟小林先生共事,回家也不知道提一嘴。”

    谢尧似笑非笑:“哟,这又开始怪我不说了?你一上来就逼我赶紧想办法跟沈霁风领证,我哪有工夫说?”

    林翊轩闻言, 抬眼看向谢成业。谢成业尴尬笑了笑, 无声地瞪了一眼谢尧。然后谢尧送了他一个白眼。

    林翊轩站了起来,对谢成业夫妇俩说:“天色不早了,明天早上还得开会,我跟谢队先走了, 叔叔阿姨再见。”

    谢尧拿起外套,跟着他一起。

    谢成业夫妇一起起身相送,走到门口,还不忘对着林翊轩的背影喊:“小林先生下次再来啊!”

    林翊轩极其敷衍地应了一声。

    谢尧在旁边看着,等到上了车,他终于忍不住开始发作:“啧啧啧!对我那叫一个颐指气使,对你那叫一个毕恭毕敬,和颂集团的太子爷就是不一样啊。这该死的丛林法则,该死的势利眼一家!”

    林翊轩没有发动车子,只是轻轻把手搭在方向盘上。

    闻言,他转头看过来:“逼你领证是怎么回事?”

    “上次在学校,谢风不是说我跟沈霁风有个协议,要是我们领证了,就给我他手上六成的股份吗?”谢尧解释:“这么大的好处,那对老狐狸当然想要咯,所以就逼我尽快领证。”

    林翊轩:“那你的想法呢?”

    谢尧一看他这么认真,下意识就想逗逗他:“你猜?沈霁风给我分股份,可能会有很多限制条件,比如不给我决策权之类的,但他手上六成的股份可不少,每年分红能拿多少钱啊!确实是个大好处。”

    说完,谢尧扭头,就看到林翊轩认真看着他。

    他忽然想起来,林翊轩可是因为他都开始研究平行时空和复生术了,他这么说好像……不太好。

    谢尧赶紧把头扭回去,清了下嗓子:“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哈。”

    等了半分钟,没听到林翊轩说话,他再次转过头去,想看一下林翊轩的反应,然后就发现对方还维持着刚才严肃的表情看着他。

    谢尧移开目光:“真的是开玩笑,我就是犯贱,下意识想逗逗你。我错了,下次不开这种玩笑了。”

    林翊轩终于有了反应,只见他启了启唇:“如果想找个有钱的,何必舍近求远呢?”

    谢尧感觉这句话似曾相识,林翊轩应该不止一次说过。

    上次听还不知其意,现在总算是听明白了,这是自荐枕席呢!

    谢尧要笑不笑地哼了一声:“开车吧开车吧,赶紧回去,困死了。”

    林翊轩嗯了一声,终于发动了车子,同时又加了一句:“何况科盛也就那么回事吧,有钱也就一般有钱,为了那么点财产牺牲婚姻,不值得。”

    谢尧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为了科盛的财产牺牲婚姻不值得,那为了和颂的财产牺牲婚姻呢?”

    林翊轩嘴角翘了翘:“那挺值的。”

    谢尧:“……”

    禁止夹带私货,谢谢。

    不过说到这个,谢尧忽然想起了正事:“你以前见过沈霁风吗?”

    “我?”林翊轩摇头:“没有,怎么了?”

    “那……我以前见过沈霁风吗?”

    林翊轩皱起眉头:“应该也没见过吧?至少在职期间,卧底之前,应该都没见过。卧底的时候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不确定。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谢尧把自己的推测给他讲了一遍,林翊轩听完,问:“所以你是怀疑,沈霁风认识以前的你?”

    “嗯,”谢尧点头:“不过如果没见过的话,那也有可能是我想多了,沈霁风就是单纯地对他一见钟情,毕竟他长得也是挺好看的。”

    “可你也说了,一见钟情不奇怪,反复强调喜欢他的眼睛就很可疑了,你不也是因为这一点才有所怀疑的吗?”

    “也对啊……”

    谢尧又把已知的信息捋了一遍。

    目前可能性比较大的是,他当初失眠时听到的那本小说,就是原主写的。

    但确实,沈霁风对原主一见钟情,喜欢原主的眼睛,未必是因为他。

    就算是推理,也要讲究证据,‘喜欢原主的眼睛是因为他’这个假设,现有的证据只有一个,就是原主的眼睛和他长得很像。

    这个证据太牵强了,他印象中并没有跟沈霁风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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