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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这种阴暗兄弟代餐不要啊》30-35(第3/12页)
然后捂着撞红的脑门蹲下来,很小声地抽鼻子。
啊, 好想保护她,把她放回自己家安安全全地呵护着。
——旁观这样的女孩子,青春期的男生们总会产生这样旺盛的保护欲与怜惜心,“好想守护她”——不,不止男生,女生同理,或许这也是为什么陈千景身边总聚拢着许多很强势也很有保护欲的美女们。
但,女生缘很好的陈千景唯独对男生应付不来。
和班里的男同学说话,她总会紧张地捏着手站得很远,哪怕是前后排递个试卷、晚自习收个作业,她都会很注意不碰到男生的手指,坐在桌子上画画时偶尔被打闹的男生们撞到桌子,她甚至有很明显地浑身一抖,然后微微红着脸往旁边闪躲,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这种表现落在青春期的男生眼里——几乎是每个男生——都会下意识产生,“啊,她有特殊对待我”的错觉。
因为这个女孩总是在性别为“男”的生物前格外紧张、生涩。
所以,在男生们眼中,她就像小草、小兔子、任何一种能激起人保护欲的、小小的可爱存在,感觉自己稍微伸出手指戳戳,她就会打起颤。
而且她笑起来很可爱,脾气也软乎乎的,在啦啦队里加油时会给每个跑得很辛苦的运动员鼓劲,抱着比自己还高的大箱子呼哧呼哧给篮球队每个队员发水……
虽然后者是因为她的男朋友是篮球队队长,她单纯想感谢每个和男朋友交好的男生,但这不妨碍接到水的男生们暗暗自信力暴涨——
啊,今天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也在和我接触时把手指缩了回去,她肯定对我有意思。
即便是梁晓新对陈千景也有过好感,因为在顾芝没跳级来、胖胖的他被别人孤立时,走廊上抱着书走过的陈千景曾很好奇地盯着他手里的海盐芝士味薯片,问他这是什么牌子,好不好吃。
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个陌生的同学是不是体型很胖、衣服很脏、遭遇着他人嘲笑的眼光。
这种女孩怎么可能不值得喜欢呢?
可梁晓新那点淡淡的好感终究消逝了,因为陈千景实在是拒男生于千里之外,她连自己男朋友都很小心地避免牵手,更别说她身边暗暗盘踞的那些虎视眈眈的男生。
“这个女孩好受欢迎又好保守”“喜欢她肯定会被其他男生欺负得更严重吧”,梁晓新闪过这样的顾虑,便不再留意她的踪迹,后来三年,也淡忘了她的名字,直到高三那年遇见了顾芝。
……当然,更后来,长大成人、有了恋爱经验的梁晓新意识到,自己的取向是凹凸有致、热爱健身的性感辣妹,陈千景那个窝在家里画画的单薄可爱款的完全不是他的菜,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get到其他男生喜欢她的点,更不可能在一时冲动下将那点好感发展为喜欢……
绝对不是因为某人自15岁那年便用眼神暗中威胁他。
……说真的,他就只是为了搭话才问同桌“你认识陈千景”,想着和他能聊聊暗恋心路啊追女孩高招啊拉近关系,从而结拜兄弟……结果他就此开始威胁他!接过他扔过去的小纸条统统打叉丢回来!还会在食堂时冷不丁从他背后冒出,配以幽幽的“你没在看她吧”……
你是嘶嘶哈气的阴暗野猫吗,要不要这么可怕!
明明我提陈千景的名字只是为了和你搭话……我对那个女孩才没有想法……我甚至都记不清她脸长什么样了……
梁晓新委屈、难过,也害怕。
他是个精神状态正常的好孩子,也只接触过一堆好脾气的小狗狗,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和这种嘶嘶哈气的阴暗猫猫打交道。
该说他幸运还是不幸呢,跳级读高中的那年,恰好是顾芝人生中精神状态最不稳定的一年。
弄不死已经和陈千景交往甜甜蜜蜜的亲哥,总能弄死旁边那个总支支吾吾拽他书包带子说废话的同桌小胖子吧。
……嗯,嘛,总之,最后梁晓新没有被他弄死。
他颤颤巍巍地熬过了一年,勇气熄灭又复燃,复燃又熄灭——最终“想和顾芝搭话”的愿望超过了“顾芝好可怕”的胆怯,顽强地在顾芝的同学录上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固定号码、家庭住址乃至未来大学的邮件编码,将自己那册的联络方式填得密密麻麻——
时隔多年后,终于从“感觉很碍眼的同桌胖子”晋升为“唯一一个能说两句真话的朋友”,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不过,说实在的,至今梁晓新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顾芝会喜欢陈千景那种女生。
那些年曾暗恋过陈千景的男生早就淡忘了她,就连那时和陈千景谈得格外轰轰烈烈的男朋友都在几年后被她甩下,年少时那点点好感或许是纯粹得稀有、值得长大后感叹怀念,说不定同学聚会时大家依旧会偷偷看她……
但那说到底,只是在怀念“当年单纯喜欢对方的那个青涩自己”而已,并不是真正对陈千景本人有什么执念心理。
26岁的梁晓新谈过三段恋爱,不多不少,至今仍在寻爱,自认是个健全又成熟的男人了。
所以,从小到大,持续九年乃至十年,即便对方已有对象仍然非她不可、得不到回应也要抢到手里的单一喜欢?
——他完全不明白,是什么支撑着这份过于沉重的喜欢。
首先顾芝压根就不是那种“不受异性欢迎”的家伙,他的选择大把大把,完全没必要早早把自己吊在无望的歪脖子树上……
其次,梁晓新找不到顾芝那份“喜欢”的理由。
他绝非那种会平白无故幻想“她特殊对待我”,然后自信力暴涨的青春期男生,看上去对弱小动物也不是很有保护欲——
顾芝还没结婚时,梁晓新每次去兄弟的公寓里串门,都能撞上他和自家猫相互撕扯的现场,别说保护了,这个阴暗比能有一天停止威胁那只奶牛猫“我把你丢出去给车子碾死”就是胜利,怒气上头时他甚至会抢走它碗里的猫粮,再把给它做好的水煮鸡胸肉丢进自己嘴里,一边嚼一边嘲笑受害猫,“你有本事瞪我有本事自己开火上灶啊,哈哈哈傻子”。
……嗯,嘛,他这种人啊。
完全不觉得他真心热爱小动物。也不觉得他热爱花花草草。
……可顾芝偏偏养得还挺好,梁晓新第一次见那只奶牛猫时它才丁点大小,后来那猫毛油滑得就像打过蜂蜡,小肚子大了一圈,眼角的泪痕都淡了。
还有他家那些花花草草,梁晓新总把自己家里被狗子霍霍的盆栽送去给兄弟急救,因为再娇贵再难伺候的花草,在他手底下过上一周,都能挺直腰杆,开得灿灿烂烂的。
而且不知怎的顾芝特别受狗子欢迎,每次来梁晓新家拜访,都会被一堆热情洋溢狂摇尾巴的大狗们扑倒在玄关——
这就是气场的玄学吧,大概。
梁晓新一边挤开冲着兄弟傻笑的萨摩耶一边扑向兄弟的膝盖,“呜呜呜顾芝他们上一局都把我打爆了你快带我干回去,快快快我要报仇雪恨——”
顾芝:“你是狗吗,热死了,起开。”
他嫌弃地踹开他,然后拿起手柄,半小时后,给梁晓新刷新了整整五页的战局胜利记录。
梁晓新登时泪如雨下:“顾芝——好兄弟——爸爸——”
“吵死了。别嚎,你一嚎你家狗也跟着嚎。”
……他们俩一起玩的内容基本就是这样,简单又直白的男生集会,打游戏,逗狗,吨吨喝酒。
后来梁晓新发现兄弟低血糖进了医院,就把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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