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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傻奴》30-40(第12/17页)
下,“别给我弄这种不吉利的东西呀!”
男人按住她,“死了再戴,你的魂早就跑光了,还有什么用?给我戴着!”
傻奴十分委屈,“哪有人给自己媳妇戴这个的呀……”
李远山铁青着脸,别扭地看向别处,“他们相处一世就已厌倦,自然不想再当夫妻。我说过下辈子我们还在一起,谁也别想带走你。”
男人霸道的爱意让傻奴感动,可、可……脚腕上戴着这种玩意,傻奴只觉得毛骨悚然……
她好怕鬼的。
傻奴带着哭腔,“相公,不愧是你。”
爱得又野又疯,有时候连她都害怕,也幸好是她,换个女人当是被他吓跑了。
诡计多端的大狗狗亲吻她的嘴角,慢慢他的气味又填满了整张脸,他痴迷而眷恋,“疼不够你,怎么也不够……”
“傻奴,我答应你,我会保护好自己。”
从镖局离开时,傻奴又央着他去看了看雷电雪娇和孩子们,她尝试抱起那些刚刚来到人世间的小生命们,心快软化了。
这些小东西长得都像雪娇,柔弱可爱,在她怀里伸着四蹄,讨她疼爱。
李远山在一边站着,在傻奴看不到的地方,表情变了又变。
女人身上天生有着母性,傻奴也不例外,他能看得出傻奴很想要孩子。
可惜……可惜。
他造的孽太多,最后都报应了回来。
日落西山,李远山拍拍她的小脑袋,“别在外头晒着了,回家。”
傻奴放小马回去,蹲在地上,看到他满是黄色茧子的手掌,伸出手,将自己软嫩的小手放了上去,瞬间就被有力包裹住。
坐在马车上,傻奴的眼睛在车里转了一圈,“咦,这车好眼熟。”
李远山不自觉地僵硬了身体,眼神飘忽。
“好像是当初相公要送走我的那辆。”傻奴用手指戳他的胸膛,“要不你还是把我送走吧。”
“做梦。”李远山干巴巴道,一张刚硬的脸已经黑成了大铁锅。
傻奴发出阵阵笑声,他挺了一会,还是忍不住跟着笑出。
他用坚硬的鼻尖蹭她的,温柔许诺,“傻奴,永远跟着我吧。”
他满眼热忱,还有些傻奴看不懂的东西在里面。
傻奴板着脸不说话,学他这半年来要死不活的样子。
李远山坐直了身体,“报复心真强。”
傻奴反而攀了上去,“不装啦?”
他哑然,又不吭声了。
到家了。
傻奴掀开帘子下车,听他在孤独的空间中说:“只是想让你多疼疼我。”
傻奴搓了搓自己的脸颊,又把脑袋塞了进去,露出可可爱爱的一张笑脸,“你下来,我疼你。”
男人的脸藏在昏暗的车厢中,语句中掺杂着无人可察的期待,“如何疼?”
娇儿笑眼弯弯,嘴唇开开合合,无声地说了几个字。
李远山霎时表情起了变化,像只大野猴一样急匆匆下了车,抱着她就向卧房大步走去。
作者有话说:
今天又是被女儿甜哭的一天,话说上章的小提示有人猜到了吗?
第37章 信纸 [V]
自从知道李远山做的是什么生意后,傻奴开始变得粘人,每日跟着李远山去镖局,再由周管家送回家去。
她在镖局的书房也有了一张属于自己的小案,上面摆着她的金算盘,和李远山亲自为她做的玉枝笔,椅子上零零散散放着几个布娃娃,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名字。
只是她并没有多少机会坐在那里玩娃娃,大多数时间,她是被李远山抱在腿上的,男人会一手环着她的腰肢,一手去做自己的事情;傻奴则趴在案上算算写写,时不时问他点什么。
李远山会如实回答,也会在她转回头时深深地凝望她。铱驊
都说夫妻相看生厌,日子过得越久便越是厌倦,怎么他就舍不得少看一眼?
要看她的小手,是否有因握笔而起茧;还要看她的小嘴,是否会因咬笔而沾染了调皮的墨汁。
除了付全,他不愿意和任何人见识傻奴的娇憨甜美,但原因再不是从前那个李远山所说的“一个傻子还不够给他丢人的”。
书房里来人时,或者他出去时,他就会让傻奴回到自己的小案去,那里有一道矮小但厚实的屏风,能把她的身影彻底藏起,只余她身后自窗外偷偷洒进的阳光陪伴她。
傻奴就在这里咬着笔杆,一笔笔将这些见不得人的暗账润色,成为可以送往户部和衙门审阅的明账。
这是一件既庞大又琐碎的事情,傻奴已经连续半个月未睡好觉,闭上眼满脑子都是数字与人名。
眼睛这么一闭,没休息好的小娇儿就趴在案上睡着了,微张着娇润的小口,笔杆也忘了拿出来。
身上落着几片叶子的李远山回来看到这一幕,轻手轻脚地取出她手中的毛笔,又面不改色地亲了亲她的耳朵。
傻奴被吵醒,睁开水光莹莹的双目,赧然地歪着头看他,“相公,你回来啦。”
温热的大掌牢牢控制住了她的后颈,男人依旧不打算放过她的小耳眼。
难怪会梦到蛇信子,傻奴脸热耳红,却乖巧地任他在自己身上留下气味。
见傻奴如此依顺,李远山喟然叹息。
仅是如此看着就会心动,该让他怎么是好?
他抱着她进入里间,随着房门的关闭,里间彻底进入黑暗。
李远山武将出身,目力过人,他能看到傻奴因为害怕而露出的惊恐表情,搂紧他的双臂和贴在胸膛的顺滑秀发。
他低沉地笑了一声,极为享受这一刻。
因为整理帐薄,傻奴已经许久没跟他亲密过,他明面上没说什么,但其实内心已然十分不满。
“怕了?”他摸着她的小耳朵,上面还湿湿的。
傻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靠在了冰冷坚硬的墙面上,而李远山的头已经俯到了她的脸前,两股呼吸若有似无地交织在一起,鼻尖偶尔误触,却又带来另一种温柔的缠绵。
傻奴紧张地说:“我怕黑……”
李远山的声音竟也跟着黏着起来,“不是指这个,我是说……”
他死死掐着她的细腰,故作凶煞,“怎么不怕我惩罚你?难道我不凶了?”
谁会怕一只忠诚还痴心的大狗狗哇……
傻奴吐了吐舌头。
她什么也看不见,也不知道男人一下变得幽深的目光。
只这一瞬,他就捉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放在口中细心品尝。
在漫长的黑暗中时间消失了踪迹,李远山抱着沉睡的傻奴,他想,这就是他想要的一切了,他这一生再也不须去追逐什么了。
傻奴就是他的终点。
*
百合在傍晚到来,羞答答的样子,傻奴瞪大了眼睛,百合一向大大咧咧的,何时出现过这样的神情?
百合放下一身琉光纱的粉裙,“夫人,你看看这件衣服怎么样?”
“好看,你试了吗?”傻奴歇笔,用手指触及那柔软光滑的细纱,“这料子真好啊,整个京城都不多见,谁送你的?”
这衣服名贵无比,就是她也穿不到的。
百合捂住脸,“就是衣铺那个小赵公子呀!”
傻奴想起来了,原来是给李远山定制衣服的赵爷爷的孙子。
赵爷爷对李远山有滴水之恩,李远山东山再起后一手抬高了衣铺的声望,现在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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