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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乱尘之风》72、(忍足的番外)距离感(第2/2页)
专心的,喜欢上一个人了。
她也能干了许多。
成绩不错,会打网球,精通打架,甚至还飞车追匪徒。
她的改变,让我猝不及防。这种不能把握的感觉,让我很不爽。
当发现到自己对她的注意力过多时,我选择了转移视线。
迹部开始对她感兴趣了。我试着传话,试着挑拨,想看到我熟悉的风尘的影子。
但是没有。
她不再是我了解的那个人,她聪明,敏感,甚至对我故意的撩拨,都没有花痴该有的反应。
越是这样,我就越注意她。但我自己,并不喜欢这种注意。
特别是迹部后来问我为什么要隐瞒她曾是我邻居的事时,我居然什么都没说。
以前,我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曾和她那样的花痴有过瓜葛,但是现在,我却希望她告诉所有人,她最早认识的人,是我。
这种反应不正常,我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所以她受伤时,我没有去看她。就算知道她住的,是我家的医院。
我也没有告诉迹部。
我知道迹部喜欢上她了。
我也知道,她喜欢的人,叫观月初。
迹部的喜欢,是带着点征服感的,因为这个风尘,不听她的话,挑拨他,漠视他,甚至……不喜欢他。
我曾以为迹部的喜欢不能坚持多久,可是当观月初出现后,我也渐渐不明白迹部的喜欢是因为想征服,不愿服输,还是什么别的原因了。
可是风尘,她的喜欢来得毫无理由。那个小时吼着喜欢我的风尘,这时却真心真意的,毫无保留的喜欢了那个叫观月的家伙。
我看着手上的淤青。
明明已经告诉自己只要做“看戏”的观众就好,明明告诉自己,那个风尘招惹了太多的人,自己不要淌这趟浑水。为什么看到她受伤,看到她昏迷,就没有忍住呢?
这种反应,会让别人认为,自己喜欢上她了。
但是,没有吧。
我没有喜欢上风尘吧。
我对自己说。
然后,侧眼看了看坐在沙发上脸色发白的叫观月的小子。
那个她唯一真正承认,真心喜欢的家伙。
…………
………
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吧?
就算比帅,我也不比他差嘛!
只是……太远了。
和她认识,对她的了解,都早于任何人,但是,和她的距离,却也远于任何的人。
她在离我最近,也最远的地方。
我,并不想跨过这样的距离,扰乱这样的关系。
因为我……并没有喜欢上风尘。
并没有喜欢上的。
我对自己说。
强迫自己成了个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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