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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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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太顺遂,以致于他都把这些当成自己的本事,以为世间再没有什么事,能够难得倒他。

    直到现在,彻底离开慕云月的庇护,生活的毒打全都结结实实落在自个儿身上,娄知许才知道,过往的自己,究竟是多么狂悖无知。

    也第一次切身体验到,当初她为了帮自己,究竟吃了怎样的苦,遭了多大的罪。

    而自己嘴上说着拒绝,潜意识里却一直很依赖她。

    可他还是……

    垂在袖底的手不自觉攥成了拳,狂妄了这么多年,娄知许难得生出一种,想扇自己一巴掌的冲动。

    而事实上,他也的确这么做了。

    也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心里的疼痛稍稍减轻一些。

    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还有人捂住了自家孩子的眼,直说这定是犯了什么业障,让他们千万别学。

    若是从前,娄知许还有资本自命不凡的时候,他早就暗中命人将他们教训一顿。可现在,他却根本没有心思搭理这些琐碎。

    不想回家,也不想去求人,娄知许就这么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形单影只,像一个回不去幽冥、又在人间无处可去的孤魂野鬼。

    便是这时候,慕家的马车从他身旁驶过。

    车帘掀起的一小道缝,露出的,正是他朝思暮想的那张面孔。

    像是荒漠中跋涉许久的拾荒者,忽然瞧见了干净清甜的泉水一般,娄知许心里都炸起了烟花,脑子还没转过来,双脚就已经追了上去。

    他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又在京中行走了一整天,他身体早就已经疲惫不堪,可现在他却似有使不完的力气,一直追着马车,只恨不能再多生一双腿。

    至于追上后要做什么?

    他也不知道,只是想看看她,再跟她说声“对不起”,为自己过去对她的伤害。

    可道歉总等有点表示。

    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两只手,娄知许不好意思起来。等马车停下,他便立马寻了个卖烤红薯的摊子,给她买了一个刚出锅的烤红薯。

    他亲自挑的,个头大,烤得火候也恰到好处。

    过去她最爱吃这些甜腻的东西,只是后来被他笑话,说只有孩子才喜欢这个,她便再也不吃了……

    也不知现在给她买,她还肯不肯收。

    娄知许苦笑了下。

    可再难,他也得试试。于是怀着忐忑的心情,他转身走向那辆马车。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那个男人。

    榕树底下光线昏暗,路上又多往来行人,娄知许瞧不清那人的脸,可慕云月跟那人说话时的轻松和愉悦,他却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以前身在其中,他感觉不出有什么差异;现在总算能感觉到了,那些美好却再也不属于他了……

    手上一用力,烤红薯就碎成了渣屑。

    灼热的温度烫得他下意识往回缩手,白净的皮肉都泛起了红。

    他不禁“嘶”了声。

    真痛啊。

    比起手上的疼,更难熬的还是心口的痛,捉摸不到,却令人肝肠寸断。

    他形容不出来,只觉心口就像破了一道大口子,灌进来数九寒天的风,他疼得忍不住发起抖来。

    理智被情绪稀释殆尽,他拨开人群,不顾一切冲上去,想问一问她究竟什么意思?当真就要和他一刀两断了吗?

    却没留意到,旁边飞驰而来的马车……

    咣——

    碰撞声惊天动地,响彻云霄,人群顿时朝着出事的地方涌去。

    而这个时候,慕云月正跟卫长庚和林嫣然,往鸿禧楼去。

    那是帝京最大的酒楼,很有前朝樊楼的盛况。因着顶层绝赞的风景,每逢佳节,抑或是灯会这样的盛典,酒楼最高层的包厢总是提前一个月就被预定光。

    也不知这人是怎么搞定的?

    且一订,还就是整座酒楼最好的雅间,随便往窗外一瞥,就能看见颐江全部风光。

    慕云月正琢磨这事,后头就传来这么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扭头去瞧,却只瞧见层层人群中一辆翻倒在地的马车,一只轱辘已经歪了,另一只还在轴上飞速旋转。

    “这是撞到什么了,竟翻得这么严重?”慕云月惊道。

    林嫣然也好奇地伸长脖子看了眼,然眼下,她心里最挂念的还是鸿禧楼的席面,没心情搭理这些,随口便道:“一定是狗!”

    她很笃定,“嫣儿刚刚都瞧见了,有一只灰不拉几的流浪狗刚好跑过去。”说完,便迫不及待地摇晃慕云月的手,“嫂嫂别管了,咱们去吃东西吧,嫣儿都快饿死了。”

    慕云月耸了下肩,也就没多管。

    见卫长庚已经在楼梯上等她们,她便牵着林嫣然的手一块过去。

    *

    席面已经准备好,每一样都是鸿禧楼的拿手招牌菜。

    甚至还有一只现杀的活羊,就架在雅间一角,用小火慢慢烤着。香味蔓延出来,便是楼下也能闻见。

    林嫣然不停咽着喉咙,都等不及蹲在烤架旁边,盼着它快些烤熟。

    天枢陪她一块蹲着,手里拿一方素帕,时刻准备给她擦口水。

    慕云月看得暗暗发笑。

    卫长庚坐在她对面,却一直盯着窗外瞧,眉宇间蹙起霾色,像是瞧见了什么令他作呕的东西。

    慕云月顺着他目光望过去,除了那三层外三层的人群外,什么也看不见,她不由心生疑惑,“世子可是认识那辆马车?”

    卫长庚“嗯?”了一声,回过神,明白她在问什么,又笑了笑,道:“没什么,就是随便看看。”

    边说边拿起筷子,夹了一只水晶虾仁,放在她碗中。

    慕云月扬了下眉稍。

    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道菜,从前世开始就是如此。

    在澄园的那一年,她甚至还曾调侃过自己,说照她这样吃下去,别说京畿,就连江南一带的虾,都得叫她吃绝了。

    恒之也深以为然,可还是每天让厨子变着法儿都做各种虾给她吃。

    “说到这虾,我倒是想起一桩趣事,还是跟世子有关的。”

    慕云月拿筷子夹起那只水晶虾,却是不吃,只左右来回翻看着,状似无意地问:“潘园里豢养的狗,可是凶狠?”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不知所云,边上侍奉的人都听得一头雾水,只当她是吃醉了,开始胡言乱语。

    卫长庚听完,搭在酒杯上的食指,却是明显颤了一颤。

    作者有话说:

    星星哥:“媳妇儿真是越来越不好糊弄了,吃个饭都不能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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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美人计

    潘园、恶犬、虾。

    这是林榆雁七岁时候做下的蠢事。

    彼时, 他正跟卫长庚一块,在奉天殿里头进学。同他们一道念书的,还有其他几个京中勋贵子弟, 其中就包括薛家的几个子弟。

    当着先生的面, 大家都不敢造次,可背地里却是没少较劲。

    逞凶斗狠, 明嘲暗讽,阴阳怪气, 只要是能拿出来刺激对方的, 他们都要斗个你死我活。

    这潘园的湖里头, 养了好些鱼虾,个顶个肥美非常。几个熊孩子就想出了这么个馊主意, 说先生放课以后,就一道去潘园捉虾,谁抓得少,就要管抓得多的人喊爹。

    那时候卫长庚已经登基,年纪虽还小,心智却比同龄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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