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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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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那我问你,可有兄弟随你外出?”

    “大哥哥不是身体不好吗?”

    “其他兄弟。”

    “这……他们是庶子,我……”

    老太太叹气:“你去诗会,那头可有为你出过名帖?”

    “二叔又不在,拿他的名帖不好吧?至于我大哥哥,他还是个白身。”越寒殇皱着眉,依稀记得很久之前,曾有人跟他提过,向家里要名帖有些地方就能去了,他好像也是这么说的,后来那人……好像就没在他身边出现过了。

    此刻老太太问起,他才知道自己大概是理解错了。越寒殇越发惊慌了,他以为自己步步为营,难不成除了那个异世之魂犯的错误,他自己也犯了?还是从那么早开始?

    “他们虽是庶子,却多已考取了功名。你大哥哥的名帖,在各文会上通行无阻,他只给他二弟一次。”老太太压着怒火给他解释,但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两句,“嫡庶之分是没错,但庶子也姓颛孙,说句不好听,既然抄家灭族少不了他们,富贵荣华自然也不能缺了人家。你如何不把人家当个人看?”

    大郎的二弟,自然是他的庶弟。

    不等越寒殇回答,老太太又问:“你可有和你叔母提过邀请朋友?”

    “没提过,叔母一开始就没让我朝家里带人。郭夫人说府里就孤儿寡母,外男来了实在不方便。”

    “你果然是你爹的种!自作聪明!”老太太彻底压不住怒火了,“我把你送去二叔家,你跟家里人的事情还没解决,人家拿你当个外人住客看,你竟然就想着坏你大哥哥的名声了?还跟我说你学好了规矩?半点规矩都不知的!”

    越寒殇摇晃了一下,喃喃低语:“我、我有规矩……”

    “你有个混账规矩!”老太太捂着胸口,大口喘气,一张憔悴发白的面皮硬生生憋成了大红脸,“你在外头作诗的时候,名为回护你大哥哥……我都不稀罕说,你跟你娘一样,看着是个正正经经的人,那做派许多小妇都做不出来。混账胚子!”

    前世大哥哥的话也在耳中回响了起来“回去学规矩吧。总得能见人。”

    前世陇国公说“太没规矩了。”宋夫人也道“你怎么一点规矩都学不会啊。”

    还有无数人对着他指指点点“乡下找回来的,太没规矩了。”

    越寒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面白如纸,呼吸微弱。把老太太给吓着了,一边叫人一边下来扶他:“祖……祖母……我没事……”

    御殇喘着大气,他重新获得了身体的主导权。

    “祖母,我知道错了,我会老实读书的。”待定了神,御殇跪下,给老太太磕头。

    老太太叹气,没多说什么,只把他搀扶了起来。次日,老太太大量发卖了仆役,对外说侯爷读书,直接闭门谢客了。

    蠢货。

    御殇夜里躺在床上,咒骂着现在又缩在了角落里的越寒殇,他知道,这个蠢货听得见。穿越者就没他这么倒霉的,这明明就不是个灵异世界,鬼知道前任的魂魄是如何凝聚不散的。不过,他能穿过来,就已经是十分唯心主义的事情了。

    御殇前期的努力,都成了这个蠢货的养分,他在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悄咪咪地窥伺着御殇的灵魂,夺取了御殇的记忆。

    说他蠢吧,他手段恶毒。说他恶毒,他无能又怯懦。被严重打击后,就又缩回去了。

    这个身体毕竟是对方的,御殇到现在都没弄清楚该如何争夺身体的主导权。他有心继续找事打击自己,可……他贪生怕死,至少在目前还没发疯的情况下,就算处境艰难,他也不想死。

    活着多好?现在还是个侯爷,再怎么惨,吃香喝辣总是少不了的,未来还能娶个漂亮媳妇,生儿育女,体会天伦之乐。

    御殇:蠢货,在吗?

    越寒殇:我不蠢。你这孤魂野鬼才是蠢货。自以为是,看不起我们这些人,却还不是让我当成了脚踏?

    御殇:神仙开局让你打崩盘,我也是服气了。每个圈层都有每个圈层的规矩,是有人能凭借自己的才干突破圈层壁垒,你是那种人才吗?你大哥哥才是,你就是个废物。

    越寒殇:我若是被亲娘带回府里教养,必定也是……

    御殇:呵。你又不是没见过假公子,人家比你强的,就只是教养吗?笑话。人家俊俏可爱,三观正,又·懂·规·矩,老老实实来找你道歉,相比之下,你是个屁。

    御殇其实对小月亮印象没这么好,但打压前任,对他有利,自然要抬高小月亮。

    越寒殇:!

    御殇:没规矩的废物。你从我这儿复制了诗词歌赋,有自己前世的记忆,有我从现代带来的见识眼界,还有着超强的记忆力,你本该能成为一个破圈的人,但你没做到。你知道这是多强大的事情吗?等同于一个力能扛鼎的壮汉,被一个三岁小孩打残了——非常人能及也。

    越寒殇:大哥哥也回来了!我输给他不冤枉。我故意败坏他的名声,正因为我知道,这权臣未来有多强。我要趁着对方羽翼未丰,把他打落。

    御殇:你是败给了大哥哥吗?人家根本没搭理你吧?你还没明白吗?你是自己把自己给砍了。废物。废物。不懂规矩的废物!

    御殇胸口突然一痛,疼痛消失时,神金带来的酸凉感,大概只有鸽蛋大小了。越寒殇也不再言语了。

    御殇暂时松了一口气,他以后可不会再做什么事讨好这个神经病了。前任是可怜,可御殇也没冤枉他,他就是一个不懂规矩的废物。

    国家有什么大动静的时候,下面人必须缩着,不要冒头。别管什么制度的国家,都是一样的,甚至封建国家,更该谨慎。否则即便当时没人找事,也很可能在自己你不知道的地方,已得罪了什么人,日后说不准人家就要找补回去。

    这不是什么鞠躬叩头,走路站立的小规矩,这是不分身份地位,人人都该清楚的大规矩。

    活了两辈子,按理说比御殇还大几岁,几十年人生只会自怨自艾,重活一世只会琢磨恶毒主意,却连点大规矩也不知道,蠢货。

    御殇一边酣畅淋漓地骂着,一边睡着了。

    小月亮已经到了西南,不过主帅到了,多数军队却还在出征的路上。

    这种大范围的派兵,不可能把军队都集中到一个地方,再把大军整体推过来的。这也太耗费人力物力了,一般是各地分别集结,各自安排一个时间,到达不同的区域。这几乎是举国之战,即便不出兵,也要出力夫、粮食、辎重,多数州县都沾边。

    颛孙恬义准备自己出发去探探地形,所以一共就带了八个护卫,加上小月亮在内,也就十个人。他怎么都没想到,挨着庄信(一座西南大城),且最近还有大军进驻的地方,竟然出城不到十里,就遇见了超过百人的盗匪。

    还好巧不巧的,他们刚上了个矮坡,就看见盗匪站在矮坡的那一头下面,看情况也要上坡。

    两边都愣了,颛孙恬义第一反应就是要逃,庄信就在背后,骑马到城下就安全了。

    可他一拨马头就知道坏了,果然下头的盗匪全抽刀子了!

    “嗖!”箭矢破空声传来,最前头的盗匪左眼中箭,应声而倒,箭羽几乎没入眼眶,他这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嗖!嗖!”后头盗匪还没看见发生了什么事,又接连两人倒地,也是左眼中箭。

    “他只有——”喉头中箭,又倒下一个。

    眨眼的功夫,盗匪的前排倒下了十几个,可他们连是谁射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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