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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画画来交流了?

    他试过教小狗说话,但实在困难重重,他很难发出狗叫声,而小狗似乎也难以使用他们的语言。

    几个月过去了,他也只能从小狗的动作和神态,来猜测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如果小狗教他画画,不仅可以解决交流的问题,还可以通过画画让小狗领会狼族语言中的含义,或许用不了多久,语言将不再是他们之间的障碍!

    狼末目光灼灼,心头火热。

    他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还要期待那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为了早点和狗狗交流,我会好好学画画的!

    汪白看着鬼画符陷入了沉思。

    第37章 狼群找对象

    一觉醒来, 汪白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快要散架,受伤的地方麻痒难耐,让他忍不住想用舌头舔舔。

    他也的确付诸行动, 没等舔上就被狼末拦下。

    汪白张大了湿漉漉的眼睛,刚刚睡醒的小狗毫无自制力可言,只想着尽可能让自己舒服。

    狼末心疼小狗伤口发痒, 但依旧铁石心肠地将汪白的脑袋掰向了自己, 不让他的舌头触碰伤处。

    伤口发痒意味着它正在愈合,这时候的皮肤是最脆弱的,稍稍用力就会让伤口崩裂,伤上加伤。

    可怜兮兮的汪白哀叫两声,试图哄骗狼末放过他, 让他舔个够。

    却换来狼末温柔的贴贴,可坏心眼的大白狼偏偏不肯舔他的伤口, 只绕着伤处周围舔舐。

    这无异于隔靴搔痒, 让他的伤口更痒了。

    汪白气恼地瞪着狼末,又不敢奋力挣扎, 怕牵动了狼哥的伤口。

    他的伤浅,一天不到就开始愈合了,狼哥却伤得不轻,先前已经舔干净的毛发又渗出了鲜血,落入汪白眼中刺眼极了。

    默默谴责了自己一番, 汪白忍着痒痒,为狼末清理血污。

    还特地学着狼末那样,绕着伤口打转转, 狗狗的报复心就是这么强。

    狼末对淘气的小狗毫无办法, 抱紧了他的脑袋以示安慰, 汪白这才意识到自己还躺在狼哥的肚皮上,连忙不好意思地想要起身。

    不曾想自己竟然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

    他无奈地在狼末的肚皮上磨蹭,好在狼末的小腹处没有伤,经得起小狗这般折腾。

    结果他就卡在狼末身上了。

    汪白吐着舌头,手足无措地喘着粗气,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现在起码四十多斤重,狼哥还有伤在身,这让他不敢伸直前肢,生怕碰到狼哥右肩处的伤;也不敢伸开后腿,因为狼哥的小腿正好在他的后方。

    进退两难的小狗将求救的目光投向狼群,狼群正想过来解救狼王,却被狼末一个眼神制止了。

    他们望天望地望远方,就是不看汪白。

    好家伙,真不怕他把他们的狼王压死啊?

    汪白鼻孔里哼了一声,对狼群的袖手旁观嗤之以鼻。

    实在是汪白多虑了,就算他再重一倍,狼末背负他还是绰绰有余。

    就连汪白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么一折腾,他早已忘记了身上的不适,只顾着担心狼末的伤了。

    好不容易他找到了个支点,借着岩石的支撑避开狼末的伤口,坐在狼末身边。

    呼呼,累成狗。

    没了小狗的压迫,狼末轻松翻身而起。

    汪白以为狼哥嫌弃他太笨重,故意在他面前示范正确的翻身方式,却没注意到暗夜之中,北极狼眼里一闪而逝的遗憾。

    小狗柔软的触感仿佛还在他的爪尖萦绕,狼末蜷缩指爪,复又放开。

    “是时候出发了,”他对狼群说,“驯鹿夜晚行动力差,正是我们捕猎的好时候。”

    长尾问他:“不等狼越了吗?”

    狼末淡淡道:“不用管他,他或许已经找到机会,就等我们支援他了。”

    狼群全体出动,狼末甚至没忘了把小狐狸一起带上,这让汪白顿感受宠若惊。

    就好像自己带的拖油瓶被主人家承认了一样。

    他跟在狼群身后,觉得狼末选择这个时机偷袭简直太明智了,要知道驯鹿的夜视能力特别差,试问,连路都看不清的驯鹿如何能逃得过狼群的追捕?

    驯鹿之所以能在白天敏锐地发现敌害,仰仗于它们能够看到大多数动物都看不到的太阳紫外线。

    动物的尿液和毛发都能够吸收紫外线,驯鹿便可以通过观察紫外线,来发现附近的捕食者。

    不仅如此,驯鹿还可以利用这个优势,避免雪盲症的发生。

    雪盲症产生的原理,是雪面或冰面反射的光线过强,导致视网膜和水晶体受到刺激出现的失明现象。

    驯鹿能够看到紫外线,意味着他们的眼角膜和水晶体不会吸收紫外线,眼角膜也就不会被强光所刺激。

    至于其他动物,比如北极熊和北极狼不会得雪盲症,是因为它们的瞳孔可以调节。

    当外界的光线过强的时候,他们的瞳孔便会调节到很小,减少光线的吸收,从而避免雪盲症的产生。

    相比于动物,人更容易得雪盲症。

    所以在雪地旅行游玩时,佩戴防紫外线的太阳眼镜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预防手段。

    好在狗狗一般不会得雪盲症,不然汪白还要头疼去哪里搞一副太阳眼镜来。

    好像还挺好看?

    可惜那两名极地猎人留下的包裹里没有太阳眼镜,他们的护目镜不会离身,就和他们的枪一样,这些装备是他们的第二条生命。

    思忖间,狼群已经和躲在草丛里的狼越汇合了。

    狼越低声对众狼说:“我观察过了,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支狼群队伍也在附近。他们之中有两只雄狼,两只雌狼,还有六只幼崽。我们可以打败他们的头狼,逼他们把雌狼让出来。”

    狼末不置可否,只是询问野戈的意见。

    作为狼群中的最年长者,野戈的求偶经验自然比这群毛头小子要多得多:“狼群中有幼崽,母狼无论如何都不会加入我们,除非我们咬死他们的幼崽,但那样我们就必须打败他们狼群中所有的狼,咬死另外两只雄狼,才能将雌狼纳入我们的狼群。”

    野戈没有说的是,很多北极狼在发情期到来的时候,都会选择暂时离开狼群,去寻找另一半。

    他们本该也这样做,但在狼末离开后,他们遭遇了极地猎人,这带给了他们极其深刻的记忆,以至于他们并不想仓促解散狼群。

    这一支狼群有雄狼、雌狼和幼崽,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结构,加入他们的可能性很低,除非按他说的那样进行侵略。

    狼越不以为然:“那就咬死他们,反正我们又不是打不过。”

    皮皮特别赞同,他才不管那么多,只想找到伴侣。

    “不妥,”狼末摇头,“我更倾向于你们去找落单的雌狼,现在食物充足,没有必要贸然和其他狼群争斗。”

    狼越小声嘀咕:“那你还不是跟狼群打架?”

    狼末瞥了他一眼:“我不赞同无谓的争斗,但如果非战不可,我会拼尽全力,至死方休。”

    显然,之前小狗被狼群所伤,对狼末而言是非战不可。

    为了雌狼侵略整个狼群,即便赢了,雌狼又会心甘情愿地跟随狼群吗?

    事实上,除了被挑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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