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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和咬合力,但棕熊也有它们自己的优点,那就是好养活。

    它们是杂食动物,不仅可以吃肉,还可以吃许多植物,这使得它们不像北极熊那样只能在极地生存,它们的足迹遍布寒温带的针叶林中,族群数量也更加庞大。

    别看它们一个个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它们的熊掌堪称动物最厉害的武器之一,一巴掌下去能把人的脑壳打碎。

    全速奔跑的速度也不差,每小时可达五十六公里,和北极狼不相上下,当然了,耐力则差许多,庞大的身躯给了它们傲视群雄的力量,也带给了它们肉眼可见的负担,有得必有失吧。

    还有啊,这些长相凶猛的动物,最爱吃的却是蜜,不论是蜂蜜还是花蜜,只要是甜的,它们都喜欢。

    得让狼哥他们提防着点,棕熊性情凶猛好斗,一旦发现有动物觊觎他的食物,不论是谁,一定会发起进攻。

    汪白思忖片刻,脑袋蹭了蹭狼末的脸颊,见狼哥看向他,便伸出爪子,在岩石上刻画棕熊的模样。

    他有专门学过速写,有时候在野外遭遇不认识的动物,又遇到来不及拍摄的情况,速写就派上了大用场。

    凭借记忆将动物的模样画下,再带回去检索,总能得到他想要的线索,包括动物的习性、濒危情况等等,再确定是否需要救助。

    小狗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了一只惟妙惟肖的棕熊。

    狼群纷纷向他投来惊愕的目光,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北极狼,想破脑袋都不明白小狗是如何将棕熊变小,装进石头里的。

    他们很想张口询问,但驯鹿群离他们不过几十米距离,万一发出的声音惊动了驯鹿群,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狼末也同样震惊,他甚至上爪子碰了碰棕熊,确认这不是真的才放下心来。

    汪白可不管狼群有多惊讶,一只会画画的萨摩耶确实惊世骇俗,但对于狼群而言,再奇特又如何?他永远都是他们的同伴。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差距,人类总会被各种各样的利益所左右,做出一些违背本心的事情,动物却不会。

    所以他才敢肆无忌惮地在狼群面前展现自己和其他萨摩耶不同的一面。

    画完棕熊,汪白又在远离棕熊的地方画了一只狼。

    狼末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眼底多了几分笑意。

    汪白正想和狼末比划,让他们远离棕熊,一转头就对上了狼哥温柔的眼眸。

    猛兽突如其来的温柔,最是容易让人动容。

    汪白也不例外,他呆呆地看了好几秒,才认真地在狼和熊之间画了一个大大的“×”。

    狼末领会了小狗的意思,看向棕熊的眼神略带不善。

    他认出这只熊和小狗先前堆的熊十分相像,瞧瞧这粗胖的身材,蠢笨的模样,哪里比得上他?

    安抚地舔了舔小狗的脑袋,狼末伸出利爪,将汪白画的棕熊刮得面目全非。

    汪白:……什么仇什么怨?

    刮花碍眼的棕熊后,狼末重新将目光投向了驯鹿群。

    “有两只幼鹿和两只公鹿掉队了,棕熊在捕猎幼鹿,我们捕猎那只离我们比较近的雄鹿。”狼末确定了目标。

    这只雄鹿应该是前腿受了伤,只能靠三条腿走路,情况和狼末有点像。

    狼群得到命令后,飞快地蹿了出去,可见憋得有多狠。

    狼越一狼当先,以最快的速度俯冲而下,不多时便冲到了那只受伤的雄鹿跟前。

    六头北极狼的出现,在驯鹿群后方引起了一阵骚乱。

    驯鹿争先恐后地往前奔逃,不一会儿在狼群身边就出现了一圈真空地带。他们互相推搡,生怕自己慢了一步就落入狼口。

    狼群有着明确的目标,自不会浪费体力去追猎那些身强体壮的驯鹿。

    而那两只幼鹿本就被熊大熊二撵着屁股追,这下又被猛然出现的狼群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转弯,结果毫无意外地被棕熊追上,一巴掌拍倒,抽搐几下再没了动静。

    可怜的小小鹿,就这么成了迁徙大队的牺牲品。

    熊大和熊二捕猎到了幼鹿,心满意足地拖着它们到小溪旁吃了起来。

    压力给到了狼群,他们和驯鹿也算是老对手了,彼此之间相当熟悉。

    狼越直接用了狼群最常用的两路夹击战术,让皮皮他们三只北极狼保持着现有的速度追猎雄鹿,自己则带领另外两个同伴加速围追堵截。

    那只雄鹿本就伤了一只脚,跑得不如狼群快,分分钟就被狼越拿下。

    望着一击得手的狼群,饶是狼末也忍不住有些激动。

    汪白看见狼哥的眼中亮起的微光,也跟着嘴角上扬。

    咬死了雄鹿后,狼群合力将它拖到了狼末和汪白身边,七狼一狗饱餐了一顿。

    身上带伤又筋疲力尽的汪白,填饱肚子后没多久就睡着了。

    小蓝狐狸本想爬上汪白的后背,却被狼末无情地叼到一边,只好团了团自己的身子,委屈巴巴地入睡。

    丢开小狐狸后,狼末轻轻地舔舐汪白的额头,叼着小狗的后颈皮,好让他躺在自己的肚子上。

    “狼王,要不还是让我来吧。”长尾担心狼末的伤。

    狼末摇摇头:“不必。你们也赶紧休息,驯鹿群白天速度较快,我们可以等到夜晚偷袭。”

    狼越眼底满是兴奋,捕猎雄鹿的过程太简单了,他还意犹未尽:“我不想休息,我还想去抓两头幼鹿来。”

    狼末知道他的脾性,也没有非要他留下:“去吧,天黑之前回来,晚上的捕猎还需要你出力。”

    “没问题!”狼越一口应下,迈开步伐远远地跟在了驯鹿群身后。

    野戈趴在地上,许是怕吵醒汪白,连说话的声音都有所保留:“狼越独自追寻驯鹿群,不会出事吧?”

    “无妨,他的精力旺盛,正好也让他帮我们探路,省去寻找驯鹿群的麻烦。”狼末对狼越相当放心,再说了,除了棕熊之外,在这里还真没有什么动物能威胁到北极狼。

    在这关键的时刻,即便是其他族群的北极狼遇到了狼越,也不会贸然开战。

    蓝眼凑上来,好奇地问:“小狗是怎么把棕熊放到石头里的?还有王,你也在这里!”他指了指岩石上的刻痕。

    狼末:“我也不知道。”

    语气却是满满的骄傲。

    野戈思索片刻道:“我以前曾经去过人类居住地附近,人类似乎有能把画面记录下来的本领,难道说小狗也有这样的本领?”

    灰灰小声附和:“人类喜欢养狗,也许狗狗天生就会画画?就像我们也会在雪地上按脚印一样。”

    蓝眼翻了个白眼:“这可比按脚印难多了,你会?还是你会?我们都不会,只有小狗会,他真厉害。还有听地术,怎么声音还能从地面听到呢,太神奇了!”

    “狼末,你该不会早就知道小狗这么厉害,所以才一直养着他吧?”皮皮觉得自己触碰到了真相。

    听到同伴夸奖小狗,狼末内心更加自豪,面上却不动声色:“好了,不要再讨论了,这件事不要告诉别的狼族。”

    众狼纷纷答是,他们可不会傻到让别的狼知道小狗的本领,万一他们要抢怎么办?

    狼群各自散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休息。

    狼末的目光掠过小狗的涂鸦,眼底多了几分思索。

    小狗会画画,那如果他也会的话,那他们岂不是可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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