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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这药我不吃!》20-30(第10/17页)
次见面就直接对那Alpha说……”魏庭风牙都要咬碎,“让人家标记他?这说的是人话吗。”
“……”窦长宵恢复了平静,赞同地点了点头。
哦。是我。
魏庭风好容易找到一个吐槽好友的机会,噼里啪啦连珠炮似的一顿念叨。
窦长宵默默地听着,边梳理起信息。
他察觉到魏庭风在说起宁烛病情的时候有意避过了一些事情,也许跟那个难熬的发情期有关,也许是别的。窦长宵难以分析,也感觉到魏庭风不会轻易透露。
在画展那次,姓宁的晕倒……是否也跟他的腺体有关?如果是,那么即便没有生命危险,他的病情也是个极大的隐患。
以及,姓宁的两个月前让自己标记他,按照魏庭风的说法,似乎目的是为了治病。
回想起来,对方从一开始提出的种种条件,似乎都跟信息素有关。标记,闻信息素……除此之外没有提出任何其他的亲密举动。
“……”窦长宵忽然梗了一下。
原来我也不是他的菜。
……他面无表情地继续梳理。
既然姓宁的当时找上我是为了治病,那他怎么能确定我跟他的匹配度一定高呢?
即使Omega会对匹配度高的Alpha的信息素有所反应,那至少也要先接触过才行。
可自己分明是在一个月前才给那人闻过信息素。
窦长宵匪夷所思地蹙了下眉。
*
傍晚,宁烛在公司食堂用晚饭。
他右手边搁着餐盘和柳橙汁,左手还放着手机在回复信息。
项目部下周前要加班赶方案,宁烛也得奉陪,边吃边看群里发的资料。
倏地,一个被诸多消息压到底下的联系人发来信息,就这么突兀地被顶了上来。
【长宵:】……
宁烛掠一眼,吃饭的动作就停住了,喝口果汁压压惊。
他打字,学着对方回了两个标点符号。
【宁火虫:】??
【长宵:】两个月前,在夜场外那一晚,我让你戴好颈环
【长宵:】你没有照做对吧。
“咳噗——”
宁烛一口果汁呛进了鼻子里。
第26章 第 26 章 “你之前提过的交易,还……
一时间, 食堂的其他管理纷纷朝宁烛看了过来,观看老板的失态。
宁烛找纸巾擦了擦脸,诸多问题接连冒出来。
什么意思?这小子为什么突然来兴师问罪了?他怎么发现的?
不会是诈我吧?上回放自己走得太轻易, 那小子回过味来不解气?
【宁火虫:】说什么呢^^
【长宵:】。
【宁火虫:】真的没有
【长宵:】^^
宁烛:“……”
他从那个可爱的颜文字里觉出一丝凉意, 这种感觉就像是做了件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坏事,某天却忽然被人戳穿,且揭穿他的人格外笃定,好像开了上帝视角。
宁烛怎么也想不通窦长宵是如何察觉到的。
料想对方不可能有证据, 顶多是有所猜测,宁烛定了定神,喝完剩下的橙汁,后背凉飕飕地回了办公室。
前两天刚在纪驰面前扬言说最近运气好,然而这段时间频频点背,宁烛在办公桌前忍不住嘀咕:“难道前段时间作孽太多, 尝到报应了?”
没成想一语成谶。
两天后的凌晨北城下起了雨, 宁烛被老赵送到公司时雨势正大。
旗胜大楼门口有一小段台阶, 中央是正常的石阶, 两侧是垂直于台阶的无障碍坡道, 以方便保洁车这类装载小车通过。通常早晨进出的人多时,许多员工也会走两边的斜坡。
宁烛是那种能走近路绝不绕道的人,从侧面的停车场里出来, 踩上离自己最近的坡道。上到一半时,熟悉的眩晕感毫无预兆地席卷而来, 他身形一晃,加之脚底下地面湿滑,整个人就这么重重地栽了下去。
门口两个保安远远地看见,连忙赶过来, 把宁烛从地上扶起来。宁烛意识还在,但摔倒时右手手腕先着地,一阵钻心的疼。
他一身西装也被地面泥泞的雨水染得不成样,幸亏是来得早,旗胜这个时间只有少数一些人来打过卡,没几个人瞧见他丢人现眼的这一幕。
保安询问他有没有摔到哪里,宁烛没有回话。他缓了会儿神,随后声音很低地说了句谢。
他脸上也沾上了雨水,本该看起来狼狈,然而宁烛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平常看起来很和气的一个人,此刻却有种难以接近的气场,让这份狼狈都显得冷冰起来。
顶楼总裁办公室带的小休息间里面有一套备用的衣服,宁烛上去换衣服时,仍感觉到右手腕活动时有明显刺痛,怀疑可能伤到了骨头。还能动,应该没有骨折,但骨裂恐怕免不了。
上午开完一个会,伤到的位置果然有些轻微肿胀,还被小陶眼尖地瞧见了,正要大惊小怪时,被冷着脸的宁烛轻飘飘的一瞥给噎了回去。
小陶端量了下他的表情,立刻有眼色地分辨出对方情绪很差,缩了缩脖子,连关心的话都不敢说了,唯恐触自家老板的霉头。
手腕的伤宁烛没跟其他人提起,如常地料理好全部事务,之后让老赵在公司楼下候着。中午他提前四十分钟从公司离开,让老赵送自己去医院。
宁烛出生以来的二十多年,好像一直都跟医院杠上了。今年则尤为严重。
他怀疑自己没准可以评比一下北城第三医院最佳回头客。
老赵从后视镜里觑宁烛一眼,明显从自家老板身上感受到一种沉闷的气压,同样没敢问他去医院是要做什么。
宁烛坐在车后排,难得地想起自己还年幼时的某段记忆。
以前他家对门住了个老太太,老太太兴许是有点洁癖,特别爱干净,每天凌晨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屋子里里外外地清扫一遍,哪怕那个家本就纤尘不染。
她家养了只肥肥胖胖的大橘猫,所以宁烛三不五时地就要往她家跑,有幸见过一次那老太太打扫卫生的情形——那真是比这世上最优秀的家政都要细致,任何一个角落都见不到一粒灰尘。
老太太每天打扫一遍卫生少说得两个小时,每次都把自己折腾得长吁短叹,弄得宁烛还以为她的儿子儿媳很不孝顺。那对中年夫妻无辜在他心里挨了好多年骂,直到过了几年,对门的老太太某天摔了一跤——宁烛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一回事,但老太太从医院出来后,她的儿子儿媳就给家里雇了一个家政,不让她再干任何活了。
那个老太太,原本还很活泛精神的一个人,打那之后突然一下子枯萎了。宁烛有次抱着她家的橘猫,无意间往沙发上扫了眼,瞄见了她眼里的泪花。他心里一跳,连忙别开了脸装若无其事,但那一幕刻在他脑海里,怎么都忘不掉。
后来当他再长大一些,渐渐地就明白了,人这种生物要活下去总要有点什么东西撑着。一旦连自己身上最后的一丝价值都被剥夺,丢了那股气儿,只剩下一副一无是处的躯壳,那真是跟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
宁烛把额头抵在车窗上,产生了一种与那位邻家老太感同身受的羞耻。但他到底还是个很年轻的人,大把的心气儿尚未被挥霍出去,比起自怨自艾,更多是冒出来一种极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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