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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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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西烛替她补数学。

    她数学烂得称奇,西烛逻辑思维却特别强悍敏锐,从小到大都是西烛在临考前替她力挽狂澜,拯救于危难。

    她不喜欢秦净秋给她请家教,她就喜欢每周末西烛给她补课,一人点上一杯茉莉奶绿,一边喝,一边安静地学习。

    她们无聊的时候,也会凑在公园里,一起谱曲玩玩。

    西烛起初不懂弦乐,后来跟着她混久了,也略懂一二。

    最迷恋李蒙禧的那一年,西烛为他写了一首歌,她把作词交给奉颐,奉颐抱着一把吉他,两个人开始磕磕绊绊地谱曲。

    过程略有艰难,因为两人对音乐有业余和专业的差距,意见不同时谁也不谁让,最严重的一次是两人互相撕掐,完了西烛气呼呼地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大声说:奉颐!你个二显!老娘的词儿爱怎么谱曲就怎么谱曲!

    奉颐也气,后续好几周都没同她研究乐理。

    再后来,吊带小衫的事儿莫名奇妙就传开了。

    也许是那天西烛偷偷展露给她看时,路过的同学里有同年级认识西烛的人;又也许是后来有人窥见西烛校服内的一角。总之,这事儿再传到奉颐耳里时,就已经演变成了——

    高二那个何西烛,是个被人睡了无数次的婊/子。

    那个时候的西烛的确颇有姿色,慢慢长开了的妙龄少女身材有致,眉梢清纯又别有风情,年级上许多男生见她漂亮,都挺喜欢逗她。

    但这种漂亮,却成为了一种杀伤武器。

    那是奉颐第一次动怒。

    她气疯了,一脚就将课桌掀翻在地,轰地一声,书啊杯子啊笔啊满目狼籍,哗啦啦乱成一片发出巨响,惊得全班目瞪口呆,不敢声张。

    那个正在传播谣言的男生被她踹在地上,她往死了对那男生拳打脚踢,招招到肉,谁拦都没用。

    大家被她这个架势吓坏了,好些胆小的女生在旁边被吓哭。

    最后是班主任赶过来,厉声喝止了她。

    那一次,奉颐受到了严重的处分。

    那个男生进了医院,她被记了大过,请了家长。

    秦净秋到的时候,第一件事儿就是给了她一巴掌,那一巴掌使了全力,打得她头晕目眩,险些站不稳。

    秦净秋指着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怒吼道:“你今后不许再和那个何西烛来往!若再让我发现一次,你就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奉颐一声不吭,小小的一张脸上全是蓄着力的倔强。

    这件事儿说到底谁都有理,秦净秋却为她的倔感到绝望,大颗大颗的泪往下掉,痛斥她为什么这么不让人省心!

    众人都上前劝解,奉颐不肯单方面认错,认死理一般,只说:那王八蛋要是不给西烛道歉,我下次见了他还揍!

    秦净秋又是掴来一巴掌,奉颐腔内仿佛若隐若现了铁锈腥味。

    教导主任办公室再次陷入一团乱。

    奉颐被班主任护着头,战火纷飞之间,她目光意外瞟到门口那一角蓝白校服。

    她看见西烛战战兢兢地趴在门口往里张望,两人对视上后,嘴角一扯,冲着她笑了笑。

    那笑里掺着委屈,像在哭。

    特别难看。

    奉颐脑袋轰隆隆地响着,那一刻,她忽然就很难过。

    好像从小就是这样,对生活报以慷慨歌颂的姑娘,总是被这些歇斯底里的人性抡倒,然后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再将她抡倒。

    奉颐想不通,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呢?

    那一次闹得大,秦净秋离开后正好与守在在门外的西烛正对面碰上,她狠狠地横了一眼西烛。

    西烛愣怔,往后退了一步,眼中有明显的怯懦畏惧。

    八年的友情不可能说断就断。奉颐家中的抽屉里还有一大摞的相片,全是同西烛一起在地下商城拍的大头贴,不仅如此,还有西烛从小学起每年都不断的礼物,虽然不贵,但都特别用心。还有许多许多小卡,花里胡哨地堆在一起……

    她们后来改成偷偷联络,其实同以前没太大差别。

    但好像就是从那天起,西烛同她说话时变得小心翼翼,也不大同她说起自己家中那堆糟心事。

    大概是知道她的脾气,怕再次连累了她。

    所以那整个高三学年,都是奉颐主动找的西烛。

    从高二到高三,时间在慢慢将昔日的肮脏与恩怨冲淡,大家沉浸在升学考试的压力之中,无人再去注意那些所谓的谣言,还有那一日大发雷霆的奉颐。

    西烛还是那个样子。

    什么事儿都笑嘻嘻的,好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但奉颐能不明白么?

    不过是强打着精神,尽力热情地拥抱自己拥有的一切。而奉颐好像成为了西烛唯一能抓住的光亮。

    罗曼罗兰说过:“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西烛热爱如今的生活,拼了命想活下去。

    后来奉颐回忆,才觉得那时候的西烛其实就像一台内燃机,不断燃烧消耗着自己内心强大的能量,将之转化为动力。

    ——直到再无燃料,彻底熄灭。

    高三冲刺一百天的时候,她问西烛想考哪里的学校。

    西烛撑着脑袋,说她想去南京,想看看梧桐树,还有孙中山。如果可以,她想在那里定居。

    她还说她特别喜欢苏派旗袍,那样版式的旗袍,姑娘若是穿上,不知道有多好看。

    她又问奉颐,你想去哪里?

    奉颐喝着奶茶没说话。

    在秦净秋和张乘舟的规划中,她完全够得上北京任何一所顶级音乐学校,秦净秋甚至已经帮她物色好国外更好更专业的学校,可以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在母亲的托举之下,她有无比灿烂的前途。

    可年少的姑娘有数不清的倔。

    她讨厌秦净秋所谓的“为你好”“你有天赋自然应该去走这条路”。她讨厌这些自以为是自作主张,从小到大她的所有选择都是在不知情的时候便被秦净秋兀自敲定,包括学习音乐。她像个机器,被动承受这些她并不需要的好意。

    最重要的是,她讨厌张乘舟看自己母亲的眼神,那些对母亲的厌恶与复杂的占有欲重重折磨着她,叫她将气全撒在自己这身天赋之上。

    她叛逆到开始厌恶自己天赋,厌恶他人眼中的自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那些个条条框框从小时候起,便将她束缚在框架之中。

    但要说真的不热爱吗?

    奉颐并不这么认为,若是真的不热爱,也不会费这么多心思在这上面。

    西烛这时候晃了晃她肩膀,说你清醒点哦,不要拿自己前程玩笑。

    “而且,我们的妈妈首先是自己,然后才会是我们的妈妈,所以妈妈也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西烛总是这样,在那个一切认知混乱的年纪,却思维清晰,语出惊人,然后一语惊醒梦中人。

    奉颐噎住,说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只是最后,她还是划掉了北京,去了南京的音乐学校。

    拿到通知书的那天,她兴致冲冲地去找西烛,问她考了哪里。

    她想过许多可能,唯一没想到的是,西烛满不在乎地说:“没考上呀……打工去了。”

    当时西烛站在奶茶店收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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