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小萌娃的炮灰小姨觉醒了[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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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真的做不到这样大声的喊,但宁麦冬的热情难挡,她还是大声的应了声,“知道了。”

    没过一会儿,下工的时间到了,大队长拿着哨子吹了起来。一到下工的时间,就没有人愿意多干一下,大家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迫不及待的朝着岸上走去。有妇女还闲聊的问:“麦冬,你找齐月知青做什么啊?”

    宁麦冬大方的回答:“前几天齐月知青为我作证,证明了我的清白,我晚上请她吃饭呢。”

    在场的人听见了,觉得这事情的确该请人家吃饭,如果没有齐月知青,宁麦冬这名声可就坏了。

    “应该的应该的。”有人附和道。

    大家也没有多聊,都急着回家了。

    齐月是和其他知青一起过来的,经过宁麦冬的时候,大家走过去了,齐月来到她面前:“宁麦冬同志你怎么还过来了,我自己过去就行了。”

    宁麦冬道:“我怕你不好意思来,得自己来叫你。”

    她说的直接,叫齐月一时之间还应付不来,实际上她也是真不想去,可她也怕宁麦冬来知青院。只能笑着道:“那谢谢你了。”

    “谢什么啊,我还得谢谢你呢。”宁麦冬觉得她的恩情才大。

    两人走在知青的后面,宁麦冬看着前面的知青,人群中看到了郑敏的身影。大家虽然孤立郑敏,但一起下工时间也不会特意避开她,所以郑敏还和知青们走在一起,只不过大家两两以上的走,而她自己一个人走。

    宁麦冬没想这么多,她问齐月:“这两天郑知青有去捡柴吗?我家里的柴火要没了,她赔我的十捆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给我。”她问的轻,前面的人倒是没听见。

    齐月有些一言难尽,小说里的宁麦冬走进现实了,她的性格实在是直接啊。不过她还是如实回答:“郑知青每天午饭和晚饭后都有去捡柴。”

    “那就好。”宁麦冬决定再过两天如果她还不来给自己送柴火,她就要去讨了。至于这两天为什么不去?她明天要去县城买人参呢。

    一边和齐月说话,一边宁麦冬已经盯着前面的字幕看了。果然,只有汪凌在的地方,才会出现字幕。

    【宁麦冬来叫这个齐月知青吃饭?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不知道啊,小说里没写到。】

    【这是以女主视觉写的,当然不会写到齐月和宁麦冬私下的事情了。】

    【只是看见齐月出现,女主就担心她里找麻烦,看看宁麦冬把女主害的。】

    【你们说下午的那颗人参宁麦冬到底有没有发现?】

    【作者也没特意交代这件事,怎么感觉作者改的越来越玄幻了。】

    【就等女主嫁给男主了,这几章女主就要行动了,好期待。】

    宁麦冬皱眉,汪凌这是要传出谣言让赵褚旭复杂了吗?赵褚旭真倒霉。还有汪凌也奇怪,明明重生了,为什么还要找个男人嫁啊?像她这样,知道后面的情况自己闷声发展不好吗?

    不过随着前面知青的走远,宁麦冬接下来的字幕也没看到了。

    三人回到宁家,齐月看着收拾的整洁干净的院子,似乎对宁麦冬又多了一丝的了解。小说里宁麦冬是个炮灰,前期为男女主的婚姻做铺垫,后面就不再出现了,再出现时就是她客死他乡的悲惨结局。

    但现在,齐月觉得走进现实的宁麦冬和小说里片面之词的宁麦冬,是完全不一样的。

    “齐知青,你不要客气啊,想吃什么就自己夹。”宁麦冬把饭菜端上桌,笑的很热情。

    齐月看着鸡肉炖土豆,还带着香料包的香味,让吃了一段没啥味道野菜粗粮的她都要流口水了,再看搭配的拍黄瓜和番茄,她觉得只是看着,胃口就很好。“宁同志,你准备的真丰富。”她知道,在这个年代用肉来招待客人代表着什么,没想到宁麦冬这么热情好客。

    “哪里啊,家里的菜有限,也就这样了,下次有更好的菜我再叫你来吃饭。”宁麦冬道。她想了想,等明天把人参卖掉了,自己换了一些票,到时候在国营饭店买一个菜回来,再请齐知青吃吧。

    “不用不用,已经很好了。”齐月真的是受宠若惊。

    宁麦冬觉得这齐知青也比别的知青要好,她特别平易近人,其他那些知青自以为是城里来的,特比的骄傲,在她看来也不知道他们在骄傲什么,离乡背井的去外地,傻子才去呢。

    心里想着,她手上扯下个鸡腿,一个给了小阳光:“齐知青,你吃鸡腿,别客气。”

    齐月赶忙道:“谢谢谢谢,我不会客气的,我自己会夹的。”她是真的不习惯别人夹菜,好在宁麦冬扯鸡腿前筷子没有进过嘴巴,不然她还真吃不下去。

    “嗯,你自己夹啊。”宁麦冬也知道自己吃过筷子给别人夹菜不好,有些人很讲究。她也就就怕齐月不好意思开吃,刚好筷子没用过,就先给她扯了一个鸡腿。

    小阳光看看齐月,又看看宁麦冬,他倒是拿着鸡腿啃了起来。鸡肉炖的软软的,仿佛进了嘴里会化开一样,特别好处,他吃的满嘴都是油。

    齐月看见了,忍不住勾了勾嘴角:“这孩子是你家的亲戚吗?真可爱。”她还没见过这么乖的孩子,她印象里这么小的孩子都是需要大人追着喂饭的。记得每年春节走亲戚的时候,亲戚家这么小的孩子就是这样,大人还喂不好,吃一会儿玩一会儿,她当时觉得当妈妈可真辛苦。

    “是我家的孩子,我姐姐和姐夫的孩子,大名叫陈希禾,小名叫阳光。阳光叫姨姨。”宁麦冬介绍。

    小阳光乖乖叫道:“姨姨。”

    “哎哎,阳光你好。”齐月有些吃惊,小说里并没有提到宁麦冬还有个外甥的事情啊。小说里对宁麦冬的家里没怎么提起,就说父母姐姐姐姐夫都去世了,只有她一人,那这个外甥是怎么回事?

    不过这是人家的私事,她也没有问。

    一顿晚饭,还是吃的宾主尽欢的,吃好之后齐月也没有走,在宁麦冬拒绝之后,还是帮忙一起收拾了才走。

    齐月走了之后,宁麦冬想到明天要去县城卖人参,就厚着脸皮又去大队长家借自行车了,理由是明天打算带小阳光去一趟福利院。

    这理由大队长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又借给她了。

    只是推着自行车回家的路上,宁麦冬决定了,等回头卖了人参的时候,她一定要想办法买自行车。

    虽然明天要早起去卖人参,但因为小阳光只有一套小内裤和小汗衫,所以睡觉前,宁麦冬又给他做了一身,做好后才睡觉。

    第二天

    一大一小两人天还没亮就起床了,用昨天晚上剩下的晚饭加水熬成粥,然后又把从鸡窝里摸出来的一个鸡蛋煮了,想到马上要到手的一千块,宁麦冬自己也舍得吃了好几口。有了一千块,她和小外甥都能吃鸡蛋了。

    吃好早饭,两人就出门了。不过这次小阳光不用坐外面了,大队长家有自行车后座椅,她昨天借的时候就让大队长装好了。

    小阳光坐在后面小手抱着宁麦冬的腰,屁股不疼了,他又喜欢上了坐自行车。

    两人到县城的时候还早,宁麦冬不知道小说里汪凌卖人参的药店在哪里,她得问人。只是县城虽然不大,但药店不只一家,哪怕问到了药店的地址,她也不知道这家店是不是汪凌卖人参的药店。

    也好在汪凌不是去黑市卖的,宁麦冬可是打死都不敢去那种地方的。

    宁麦冬按照问人的地址找到了药店,药店的门还关着,还没有人来上班,她只好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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